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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铜表法》规定:原告传被告出庭,如被告拒绝,原告可邀请第三者作证,扭押同行。如被告因疾病或年老不能出庭,原告应提供交通工具。如诉讼当事人为富有者,则担保其按时出庭的保证人,应为具有同等财力的人;如为贫民,则任何人都可以充任。材料表明罗马法的特点是

A. 条文清晰,实用性强

B. 尊重传统,灵活性强

C. 保护贵族,阶级性强

D. 承认契约,原则性强

 

梭伦改革时“按每年收入多少将雅典公民分为四个等级”,打破了“贵族专权的局面”,这是因为

A. 工商业奴隶主获得了政治权力

B. 下层平民获得部分政治权力

C. 以财产资格代替部落血缘资格

D. 因债务沦为奴隶的人重获自由

 

色诺芬《回忆录》记载:(苏格拉底)主持人民大会,不允许人民非法投票,而是要符合法律,他反对群众的反复无常,无法无天。材料反映出(  )

A. 苏格拉底维护民主政治    B. 苏格拉底之死的直接原因

C. 民主政治导致雅典灭亡    D. 雅典奉行法律至上原则

 

梁章钜《枢垣记略•规制》:“凡京外王大臣有奉特旨到军机处恭听谕旨恭读朱笔及阅看各处奏折者,方得在军机堂帘内拱立,事毕即出。其余部院内外大小官员不得擅入。其帘前窗下,均不许闲人窥视。满汉章京之值房亦如之。”这一材料旨在强调军机处

A. 极具机密性

B. 参与军政决策

C. 办事效率高

D. 办理军政要务

 

据《资治通鉴•唐纪八》记载,贞观年间,唐太宗签署了征收十八岁以下体壮者当兵的敕书,但魏征就是不肯属敕。魏征只是门下省正五品的给事中,居然有权阻止最高指示的下达。这主要是因为

A. 门下省参与决策程序制度化

B. 皇帝昏庸大臣操纵朝政

C. 门下省可监察政府政令实施

D. 分割相权避免君主独裁

 

周人经过克殷之战和周公三年东征,消灭了许多地方势力,造成了广大地区的权力真空,周得以“制五等之封,凡千百七十三国”。这说明分封制

A. 以政治权力重构为前提

B. 从西周时期开始实行

C. 确立周代基本政治原则

D. 稳定西周的统治范围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如果说,罗马法……能有所创制,那是因为罗马共和国以及之后的帝国乃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多种族”的大国的缘故。法规应该设立起来以作为分属于各个种族的个体之间的社会纽带,并使得原先在属于相同种族的各个小城邦的范围之内盛行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也能在帝国范围内得以奉行。体制上各类灵活的机制使新的规章得以形成、受到检验并获得确认,它属于“再试验再犯错”这一漫长的过程,最终选择出了受所有人真正理解的规章,并可有效地避免冲突及改善社会的合作状态。

——菲利普•内莫《罗马法与帝国的遗产》

材料二  历史上各个王朝都有一整套典章制度……但人们如果稍稍翻阅一下史书不能不对一种现象感到困惑不解,正史中可以用《舆服志》《礼仪志》等大量篇幅来记载什么身份的人戴什么帽子,穿什么衣服,衣服用什么料子、什么颜色、多大尺寸、用什么装饰,仪仗队有多少人,排什么队伍,手里拿什么东西,每件东西什么尺寸这一类近于无聊的内容,甚至连演滑稽戏一样的“禅让”也要照录那三劝三让的表文和诏书,可是真要查什么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制度,却往往非常简略,或者前后矛盾,语言不详,有的竟毫无踪影可见。其实这倒并不是史官们的疏忽,而是由于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制度基本上都存在着两个系统:由皇帝和官员们制定的正式制度,由官吏们执行着的实际制度。前者是官方的、法定的、成文的,见于记载,却不一定起实际作用;后者是实际通用的、得到法律认可的、不成文的习惯做法,但从来未被正式记载,却真正得到了执行。

——葛剑雄《统一与分裂》

(1)依据材料一,概述古代罗马规章产生的社会背景。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代中国成文规章的特点,并分析其成因。

(3)依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成文规章对罗马和中国分别产生了哪些影响。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在西欧政治传统和思想文化中,分权自治的观念可谓源远流长,古希腊、罗马就有许多关于分权政治的实践和思想。……(雅典)公民大会的职责是选举500人议事会成员、制定法律、决定重大事项,另有一项特殊的权力,即对被怀疑有独裁倾向的官员和军事将领进行投票并将其驱逐出境,此即有名的“陶片放逐法”。……执政官是最高的行政长官,军事将领统帅军队,负责防务,他们虽然拥有巨大的权力,但其权力受到多方面的约束。……任何希腊公民,不一定是受害者,都可以控告国家官员。

——刘田玉《中西权力监督模式的演化和特征》

材料二所以唐代政府定旨出命之权,是操于中书省。皇帝只同意画敕而止。待门下省主管长官侍中及副长官侍郎接获此项诏书后,即加予复核,这是对此项命令之再审查。……每一命令,必须门下省副署,始得发生正式效能。如门下省不同意副署,中书命令便不得行下。诏敕自中书定旨门下复审手续完成后,即送尚书省执行。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1)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概括约束雅典执政官权力的制度和机构。如何看待“任何希腊公民,不一定是受害者,都可以控告国家官员”这种现象?

(2)据材料二,指出唐代中央行政制度的名称。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这一制度的积极作用。

(3)概括材料一、二中权力机构运行方式的相同之处。

 

 

地方行政制度是古代中国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秦)郡县官吏统统由享受俸禄的职业官僚担任,任免权集中于中央。……郡守掌行政,郡尉掌军事,郡监御史掌监察。……郡县官必须服从朝廷的统一调动。官员调任官职,不得携带旧部属吏。每年正月“大课”,中央考课郡守,郡守考课县令长。

——李治安主编《唐宋元明清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

材料二  诸侯王,高帝初置,金玺绶,掌治其国。有太傅辅王,内史治国民,中尉掌武职,丞相统众官,群卿大夫都官如汉朝……武帝改汉内史为京兆尹,中尉为执金吾,郎中令为光禄勋,故王国如故。损其郎中令,秩千石。改太仆曰仆,秩亦千石。成帝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省内史,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中尉如郡都尉。

——(东汉)班固《汉书》卷一九《百官公卿表》

材料三  行中书省,凡十一,秩从一品,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疆,与都省为表里。国初,有征伐之役,分任军民之事,皆称行省,未有定制。中统、至元间,始分立行中书省,因事设官,官不必备,皆以省官出领其事。其丞相,皆以宰执行某处省事系衔。其后嫌于外重,改为某处行中书省。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

——《元史·百官志》

材料四  在史学里,制度本属一项专门学问。……任何一制度之创立,必然有其外在的需要,必然有其内在的用意,则是断无可疑的。纵然事过境迁,后代人都不了解了,即其在当时也不能尽人了解得,但到底这不是一秘密。在当时,乃至在不远的后代,仍然有人知道得该项制度之外在需要与内在用意,有记载在历史上,这是我们讨论该项制度所必须注意的材料。否则时代已变,制度已不存在,单凭异代人主观的意见和悬空的推论,决不能恰切符合该项制度在当时实际的需要和真确的用意。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1)根据材料一,概括秦朝郡县制度的主要内容。

(2)根据材料二,指出汉代诸侯王国政治地位发生了怎样的演变?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元朝行省的性质及创立的目的。

(4)依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如何理解材料四中“任何一个制度之创立,必然有其外在的需要,必然有其内在的用意”?

 

 

(题文)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在欧洲中世纪末期,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法便在一切国家里(法国是在16世纪)开始真正地发展起来了,除了英国以外,这种发展到处都是以罗马法典为基础的”。这论述意在说明

A. 罗马法成就突出的原因

B. 欧洲法律体系的完善

C. 罗马法具有丰富的内容

D. 罗马法对欧洲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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