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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暮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暮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段落。日落之后,天黑以前,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拉、刺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及时地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仿佛是路灯提醒了他的抽烟。他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吐着痰,确切地说,是向那树丛吼着痰,费力地把喉咙深处的痰给吼出来。那吼是疙疙瘩瘩低沉、粗砺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网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他喊着“妈”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车上有一笸箩馒头和一只一抱粗的不锈钢汤桶,白菜汤味儿就从这桶里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村里的喜事,镇上县上的赛事都少不了那鼓队。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美优墅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屏风似地竖在一侧,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让仪式中身份最高的人手持鼓槌击鼓,如同证券交易所开市的鸣锣。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圈进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对这近切的鼓声充耳不闻。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描写细腻传神,“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表现了母亲爽朗的性格和舐犊情深。

B. “她”是城市里富有的暮年女性形象,与在建筑工地打工的老年女农民工形成对比,“她”因“观察”打工母子而得到了心灵的启示。

C. 本文多处使用比喻的修辞手法,使平凡的人物形象可感,琐碎的日常生活变得丰富,枯燥的事理变得具体生动,有意味。

D. 小说寓曲折离奇的情节于朴素平实、简约凝练的文字中,字里行间散发着生活的味道,传递出宝贵的精神,富有艺术魅力。

2.小说中年轻人喊“妈”的情节布局巧妙,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3.“暮鼓”作为小说的标题,意蕴深刻,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1.D 2.①人物:丰富了母亲的人物形象,侧面展现了外来农民工生存的艰辛;②情节:推动情节发展,前后的反差造成戏剧性效果,精彩奇妙;③效果:“老头”是“妈”的结尾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既符合实际生活,又能引人深思,震撼读者的内心世界。 3.(1)“暮鼓”即“暮色中的鼓声”,寓意着临近结束而又坚强有力,催人振奋:(2)“暮鼓”具有象征意义。①烘托出打工母亲的人物性格,即人已暮年却不屈服现实的倔强品格;②“暮鼓”揭示了文中的“她”从“暮鼓”声中受到心灵的警醒,感悟到生活应具有老而不衰、不报怨、不消沉的态度。 【解析】 1.试题分析:题干问的是“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这属于综合题,既考查小说中的人物形象、塑造形象的技巧,也考查故事的情节、主旨和环境。D项,“曲折离奇的情节”错,本文故事性不强,本文主要讲一个城市的暮年女性遇到一位在建筑工地打工的老年女农民工,“她”因“观察”打工母子而得到了心灵启示的故事,故事情节普通平淡。 2.试题分析:题干问的是“小说中年轻人喊‘妈’的情节布局巧妙,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这是考查小说情节布局,属于段落的作用范畴。首先找出年轻人喊“妈”的情节,“她”开始看到这位母亲的时候,认为是一位老头,“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吐着痰,确切地说,是向那树丛吼着痰,费力地把喉咙深处的痰给吼出来。那吼是疙疙瘩瘩低沉、粗砺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当年轻人喊“妈”时,她误以为是喊自己,认为年轻人认错人,等到看到年轻人走到“老头”面前时,她才知道“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通过这些内容丰富了母亲的人物形象,侧面展现了外来农民工生存的艰辛,同时这一情节设置了悬念,推动情节发展,前后的反差造成戏剧性效果,精彩奇妙,而且“老头”是“妈”的结尾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既符合实际生活,又能引人深思,震撼读者的内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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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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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中国历史的主体精神是以人事为中心的,所以历史学也可称之为生命之学。人的生命及生活构成了真正的历史基础。而擅长描绘人的生命及生活的,莫过于文学,尤其是其中的小说了,历史与小说,由此扭结在一起。小说聚焦的往往就是历史中的生活史,是历史落地的那一面.可以补上历史著作所匮乏的生活肌理。当然,能写出这种历史的前提是,小说家必须理解现实、对话社会、洞察人情,必须对时代有一种概括能力。

中国是一个重史的国度。如果从《尚书》《春秋》算起,三千年前,中国人就有了写史的意识.比西方要早得多。记言、记事、记人,这三种历史写法构筑了中国人的历史观。中国人有很强的历史感,所以对小说这种文体,一直怀有深刻的偏见——按正统的历史观念,小说家所创造的历史景观是一种虚构,它和重事实、物证、考据的历史观之间,有着巨大的不同。因而,有关正史与野史、正说与戏说的争议从未间断。但与此同时,小说写史的“野心”从没有中止过.历史演义类的小说在读者中还尤其有市场。如果小说里的那些人和事,他们的对话、斗争、谋略,统统是作家想象的产物的话,那么,小说在多大程度上会为历史所需要?

由此不得不说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很多人都觉得,读巴尔扎克的小说,比读同一时期历史学家的著作更能了解法国社会。法朗士称巴尔扎克是他那个时代洞察入微的“历史家”,“他比任何人都善于使我们更好地了解从旧制度向新制度的过渡”。在认识社会、了解时代这点上,小说的意义居然超过了历史。这或可解释,在史学家写就的历史以外,我们为什么还要有小说家书写的历史。历史关乎世运的兴衰,而小说写的更多是历史中的人物的生活史,是历史落地的那一面。生活是世界的肉身状态,它保存世界的气息,记录它变化、生长的模样。所以,以生活为旨归的小说,是对枯燥历史的有效补充。它未必处处征诸实事,但它的细腻、传神,它所创造的想象之真实,也非一般史著可比。小说能补上历史著作所匮乏的生活脉络、生活细节,从而使历史变得更丰满、真实。小说能有效地保存历史的肉身部分,还原出一种日常生活。

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学真实是对历史真实的一种有益补充,为干巴巴的时间、地点、事件补上鲜活的人物和生动的内心,为“人事”补上“人生”。只有人事没有人生的历史,就太单调了。事实上,那些好的历史著作,也多采用文学的手法来增添历史叙事的魅力。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 真正的历史基础是人的生命及生活,小说以此为基础,所以就是历史中的生活史。

B. 中国人重史、写史比西方早很多年,这充分说明中国人的历史感比西方人强很多。

C. 以历史中的人物生活为旨归的小说,可以较好地补上历史著作缺乏的日常生活。

D. 文学真实的“人生”和历史真实的“人事”相互补充,使历史著作更具历史叙事魅力。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本文从不同角度审视史著和小说,较深入地阐述了小说对历史的保存和影响。

B. 文章以小说对历史著作补充作用为立论前提,由此指向了对小说写史的探讨。

C. 文章在论述小说与历史著作的关系中,彰显了小说在记录历史中的关键作用。

D. 第三段以读巴尔扎克的小说为例,意在论述小说对历史著作的有效补充作用。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家能够理解现实、对话社会、洞察人情,对时代有一种概括能力,这是写出富有生活肌理的历史的前提。

B. 小说家创造的虚构的历史景观与重事实的历史观之间有巨大不同,所以对野史、戏说的争议也已有三千多年。

C. 小说具备细腻、传神、创造的想象真实的特点,擅长描绘人的生命及生活,能使枯燥的历史变得更丰满、更真实。

D. 小说能有效地还原出一种日常生活,好的历史著作也多采用文学手法来叙述历史,从而增添历史叙事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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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

《青春万岁》是王蒙的一部小说,在开篇的序诗中他这样写道:“所有的日子,所有的日子都来吧,让我编织你们,用青春的金线和幸福的璎珞,编织你们……所有的日子都去吧,都去吧,我在生活中快乐地向前,多沉重的担子我不会发软,多严峻的战斗我不会丢脸……我想念你们,召唤你们,并且怀着骄傲,注视你们。”从过去到未来,青春之歌从未停歇,而青春就在你的手中……

关于青春,你有怎样的感触与思考?请你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与学习收获,从以下七个词语中选出三个作为立意的基础,写一篇文章。①选择②质疑③担当④独立⑤传承⑥包容⑦审美

要求自选角度,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少于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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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文段有三处推断存在问题,请参照①的方式说明另外两处问题。

两个人的对话是生活中常见的谈话形式,因为对象不同,其间感受的差别会很大,对象若是法官、医师、警察、主考官之类,对话不但紧张,有时肯定还颇危险,乐趣当然是谈不上的。朋友之间无所用心的闲谈,如果两人的识见相当,又彼此欣赏,那或许是最快意的事了。要紧的是双方的境界能够交接,倒不一定两人都有口才,甚至也不必都健谈;往往一个健谈,一个善听,反而是最理想的配合。可贵的在于共鸣,不在于默契。这世间如果尽是健谈的人就太可怕了,每一个健谈的人,也许需要一个善听的朋友,没有灵耳,巧舌拿来做什么呢?

①有时恐怕还颇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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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面一段文字横线处补写恰当的语句,使整段文字语意完整连贯,内容贴切,逻辑严密。前两处每处不超过10个字,第三处不超过25个字。

林语堂说:“书法不仅为中国艺术提供了美学鉴赏的基础,而且代表了一种万物有灵的原则。”①____________就是生命的原则,书法的艺术本质是东方的生命艺术。中国书法由公元前14-12世纪的甲骨文到金文再到由篆书演化而来的隶体,②____________,由章草到狂草,发展成为一种特有的艺术形式。唐朝人张旭以善草书著称,在当时即被尊为“草圣”。纵观中国书法史,并未有“隶圣”“楷圣”之类的说法。③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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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句中,表达得体的一句是(   

A. 他晚年乔居国外,经常谈起国内的芳邻——李娟夫妇,并把问候的话语写在大札上寄给李娟。

B. 本人中午于二楼共享空间丢失《红楼梦》一书,盼望拾得者璧还原物,不胜感激。

C. 舍弟过于顾皮,做事往粗心大意,家父一直教育我们做事要认真,为人要诚实,交友要慎重。

D. 对您寄来的文稿,我们提出了几点雅正,望您笑纳。请修改后及时寄回以便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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