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土地买卖和转移加快,典卖制盛行,宋朝法律确认地主、自耕农的土地私有权,发给他们“红契”,作为土地私有权的凭证。这表明
A.土地买卖日益频繁 B.土地经营权商品化
C.政府维护地权流转 D.传统经济政策松动
汉朝时,家族中分财异居的情况很普遍:唐朝时,唐律规定:家长在世,子孙不得别立户籍、分财异物,否则徒刑三年:宋太祖甚至有“察民有父母而别籍异财,论死”的诏令。这反映了
A.儒家思想逐步居于统治地位
B.中央集权制的日益完善
C.对家族成员的约束日趋加强
D.父系家长权威不断强化
《秦律·法律答问》记载:“父盗子,不为盗。今假父(即继父)盗假子(即继子), 何论?当为盗。”对此理解最准确的是
A.秦朝用法律来规范经济关系
B.继子未被当做家庭成员看待
C.体现秦律尊卑不同罚的原则
D.秦律保护继子的私有财产权
【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材料利玛窦于1552年出生于意大利,九岁时进入耶稣会学校学习.十六岁时到罗马学习法律,十九岁时加入耶稣会,继续在耶稣会举办的学校学习哲学和神学.并师从著名数学家丁先生学习天算,二十五岁时参加一个学术中心,二十六岁时乘船前往东方传教,并于1582年8月抵达澳门,从此,他便在中国传教、工作和生活,足迹踏遍中国南北,于1610年死于北京。
利玛窦对中国古代文化有直接的知识,是第一个直接掌握中国语文并对中国典籍进行钻研的西方学者……他对中国的科学技术也表示称赞,对中医也很感兴趣。同时’他第一次正式向中国介绍了大量的宗教和科学技术知识。
利玛窦对明末官僚体制的臃肿无能和吏治败坏,也有详细的描写。他说:“大臣们作威作福达到这种地步,以致简直没有一个人可以说自己的财产是安全的,人人整天提心吊胆,唯恐受到诬告而被剥夺自己所有的一切。”“有时候,被告送给大臣一笔巨款,就可以违反法律和正义而得活命。”……而利玛窦和其他传教士正是通过向皇帝、大臣和大吏们赠送礼品才逐渐取得立足之地的。
——摘编自《<利玛窦中国札记>中译者序言》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利玛窦来中国传教,并且长期在中国停留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析利玛窦对中国官场情况的描写。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秦始皇灭六国后,统一了度量衡,官阶和俸禄均以“衡”的单位“石”来表示。到了汉代逐渐将官阶与俸禄分成两种方法表示,官秩(“秩”为官员等级标准,“禄”为官员的报酬)以“石”表示,如万石、二千石等;官俸则用“量”的单位“斛”来计算,如最高秩万石月俸三百五十斛等。
在隋唐时期官员俸禄形式主要有米、田两种。隋代官员的俸禄分京官、外官两种支付标准。京官按品级,外官按州、郡、县的等级计户食禄。除俸禄外还有职分田,以品为差,由一顷至五顷不等。
至于宋代则因货币的广泛流通,俸禄多以钱币计算。百官除正俸外,还有服装、禄粟、茶酒厨料、薪炭、盐、随从、衣粮、马料、纸笔、差费、职钱、公使钱及恩赏等各种补贴,地方官则配有大量职田。而元代官员俸禄以实物和货币两种形式支付,地方官俸禄中无实物部分,但却享有职田收入,作为俸禄的补贴。
到了明代则实行折色俸禄制,即以米为单位折算成钞、钱、布、银发给百官,并以货币为主。而清代官员俸禄是银米兼支,但以银为主。京官有俸银、禄米,外官有养廉银。
——摘编自百度百科
(1)根据材料,指出中国古代俸禄制变化的趋势。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古代俸禄制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春秋战国时期 | 公元前221年使用铁犁牛耕,确立封建土地所有制。出现百家争鸣 |
公元前221年 | 秦朝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
581年 | 隋朝建立,确立三省六部制 |
607年 | 隋炀帝创立科举制 |
584~605年 | 隋朝开通大运河 |
唐朝 | 火药用于军事,设置市舶司管理对外贸易 |
宋朝 | 理学产生,出现活字印刷术,指南针用于航海,使用交子 |
明朝中后期 | 出现资本主义萌芽及反君主专制思想 |
——整理自高教社《中国古代史》
在从约500年至1500年这一时期的大部分时间中,西方是欧亚大陆的不发达地区。我们已看到,这种不发达与中国的发达比较起来,证明是一种优势,因为中国的发达起了使其自身的发展速度放慢的作用。相形之下,西欧人正因为自身比较落后,所以乐于并急于学习和适应外界。他们拿来中国的一些发明,充分发挥这些发明的潜能,最终结果是中世纪文明转变为现代文明,而欧洲人则成为先驱者和受惠者。
——摘自《全球通史》
提炼材料中的观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加以说明。(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叙述连贯通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