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数列{}中,
=
,
+
(n
,则数列{
}的通项公式为
A.
B.
C. D.
定义;称为
个正数
的“均倒数”。若数列
的前
项的“均倒数”为
,则数列
的通项公式为( )
已知集合,
,则
为( )
含有三个实数的集合可表示为{a,1,},也可表示为{a+b,0,a2},则
的值为( )
A . 0 B . 1 C . -1 D. ±1
已知函数是定义在[-1,1]上的奇函数,且
,
若
(1) 证明: 在[-1,1]上是增函数;
(2) 解不等式;
(3)若对所有
恒成立,求实数
的范围.
若,且
。
(1) 求的最小值及对应的x值;
(2)x取何值时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