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灭商后,推行分封制,将王畿之外的广大土地和人民分别授予给王族、功臣和古代帝王的后代。分封制度( )
A. 强化了君主专制权力
B. 实现了周王室对地方的直接控制
C. 有利于稳定当时的统治秩序,加强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
D. 实现了最高权力的高度集中
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有( )
①神权与王权相结合
②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国家政治机构
③最高统治集团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③
D. ①②③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李时珍(1518—1593),明代著名医学家和药物学家,出生于一个世代行医的家庭,自幼热爱医学,并不热衷于科举,其后曾三次赴武昌应试,均不第,故决心弃儒学医,钻研医学。24岁就开始正式给人治病,由于他刻苦钻研,医术高超,治好了许多疑难病症。李时珍为了研究医术,读了很多古代的医术,他发现前人编著的医药书中有许多遗漏,甚至还有许多错误。他决心重编一本比较完备的药物著作。为了实现这一理想,李时珍阅读了大量的医学著作,还注重实地考察和采集草药。李时珍主张人定胜天,认为药性不是固定的,可用人工方法改造其自然性能。经过近30年的努力,他终于在60岁的时候写成了《本草纲目》一书。这本书内容十分丰富,收入药物1800多种,新增药物3700多种,医方1万多个,配有插图1000多幅。书中关于植物的分类方法,也是当时世界最先进的。《本草纲目》是中国药物学研究的总结,已被译成多种文字,被誉为“东方医学巨典”。
——摘编自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国历史常识》
请回答: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李时珍的医学思想产生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李时珍医学思想的历史价值。
(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李仁孝(1124年—1193年),即西夏仁宗,十六岁即位。在位期间采取附金和宋之策,稳定外部环境。重用文化程度较高的党项和汉族大臣主持国政,设立各级学校,推广教育,实行科举。尊崇儒学,大修孔庙及尊奉孔子为文宣帝,建立翰林学士院,编纂历朝实录。天盛年间,颁行法典《天盛年改新定律令》。尊尚佛教,供奉藏传佛教僧人为国师,并刻印佛经多种。
1170年,处死权相任得敬,粉碎任得敬分国的阴谋。此后,李仁孝对武官不太信任,政策多重文轻武,导致军备开始废弛,战斗力减弱,西夏晚期的战争屡战屡败,国家于仁宗末年开始走下坡。但总的来说,他统治期间为西夏的盛世,也是金国、南宋的盛世,三国之间战争甚少,因此李仁孝能专心料理国家内政。各汗国羡慕西夏之强盛,纷纷朝贡。西夏文化臻于鼎盛,为党项文化写下光辉灿烂的一页。
——摘编自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概括李仁孝改革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李仁孝改革的影响。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如下表所示:
年代 | 口号 |
1840-1849 | 师夷长技以制夷 |
1890-1899 |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实业救国;扶清灭洋;变法自强 |
1900-1909 | 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 |
1910-1919 | 外争国权,内惩国贼;打倒孔家店 |
1920-1929 | 打倒列强除军阀;打土豪,分田地 |
1930-1939 | 停止内战,一致抗日;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
1940-1949 | 一寸山河一寸血,十万青年十万军;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
口号与标语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从材料中提取两个年代或两个年代以上的口号、拟定一个论题,并就所拟定的论题进行简要的论述。(要求:明确写出所拟论题,阐述须有史实依据)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户籍制度萌芽于商朝,据殷商墟卜辞中记载商朝已经有了征派民力共耕公田的籍田之制。战国时期,商鞅将户籍制度发展为“什伍连坐”法。两汉时期,口赋和算赋(人头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项主要来源,兵役与徭役则是国家要求每个丁男承担的重负,为此,两汉政权一直实行编户齐民制度。编户齐民制度的形成与完善,使大量的民户时时处在封建国家政权的直接控制之下……唐安史之乱后,土地兼并风行,政府的财政收入与徭役来源日益枯竭,为了解决危机,唐政府改革征税制度,不以户籍及其登记内容而以土地和财产的多寡为征税依据。明洪武年间,政府进行了全国范围的土地清丈和地籍整理运动,编制鱼鳞图册,地籍与户籍彼此独立。万历年间,张居正一条鞭法,使身丁税与户籍相分离。从此,地籍便成为统治者征收赋税的主要依据,而户籍的作用则退居其次了。清政府下令彻底废除人丁编审,传统户籍管理制度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节选自《中国户籍制度的历史考》
材料二 进入20世纪以来,户籍制度及其功能发生重大变化。清政府在参考日本和欧美等国的户籍法规的基础上,于1911年初制定了第一部现代法律意义的《户籍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用世界通行的户口登记与管理方式来规范的户籍法律,其将“人籍”(注:人籍记载出生、成婚、死亡等有关人之身份的事项)与“户籍”(注:户籍记载入籍、除籍等户口变动的事项)分立。1912年《临时约法》明确规定“人民有居住迁徙之自由”,此条文为民国时期历次宪法所承袭。1915—1927北洋政府相继颁布了《县治户口编查规则》、《警察厅户口调查规则》等户籍管理法规。清末民初制定的户籍法律,将表现欧关个人主义的个人身份证书和体现中国家族主义的传统户籍相结合,使户籍有了传递人口信息、个人私权保障功能,不再单纯是国家管制工具;还规定民众对户籍吏处置不当行为有诉讼抗告权利,民众不再只是义务载体。新的户籍法律解脱了过去的人身束缚,促进了社会的流动,大批农民来到城市,成为了第一批城市化的新市民。
——摘编自《中国近代户籍制度变革探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主要功能并分析其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出中国近代户籍制度的新变化,并分析这些变化产生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