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指出:“(德意志)帝国宪法具有一个唯一的稳固的轴心——一个帝国首相(宰相)联邦会议……处于这样一种地位,这种地位使其他责任行政权成为不可能,可能的只有帝国首相的责任行政权,因而使帝国责任大臣无法存在。”材料中“帝国首相的责任行政权”表现为
A. 宪法赋予首相国家最高权力 B. 帝国首相拥有内阁的控制权
C. 帝国首相只对联邦会议负责 D. 内阁大臣均由帝国首相任命
下列宪法中,赋予议会制约政府的权力最小的是:
A. 1787年美国宪法 B.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
C. 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D.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一个残酷的现实是:他们不能进行贸易,没有统一的货币,无法制定外交政策,简直就是一场灾难。”上述材料描述的情况最可能出现在( )
A. 1781年的美国 B. 1789年的美国
C. 1861年的美国 D. 1933年的美国
在《在传统与变革之间——英国文化模式溯源》中写道:“大贵族的所有利益已经在下院得到很好的代理……工业和商业的利益却几乎全无代表!他们是国家最重要的利益所在,是国家财富和力量的源泉。相比之下他们代表不足,而和国家的累赘有千丝万缕联系的每一项利益,却被代表得足而又足。”由这种状况引发的运动的最终结果是
A. 无产阶级赢得被选举权 B. 推翻了斯图亚特王朝的统治
C. 工业资本家逐渐进入政权中心 D. 垄断资本家控制了国家政权
法国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说道:“美国的联邦宪法,好像能工巧匠创造的一件只能使发明人成名发财,而落到他人之手就变成一无用处的美丽艺术品。”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A. 美国的民主制度具有很强的可推广性
B. 美国的民主制度离不开特定的自然环境、法制和民情
C. 美国的联邦宪法是一件好看而不适用的美丽艺术品
D. 美国的联邦宪法是美国人排除外部思想的影响而独自发明的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最高法院和低级法院的法官如忠于职守,得终身任职。”这一规定的直接目的是
A. 保障法官的人身安全 B. 保证司法的独立性 C. 实现三权分立 D. 实现分权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