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照画线句子,在空缺处各写一个句子,使前后句子协调,构成排比。
什么样的年龄最理想?什么样的心灵最明亮?什么样的人生最美好?什么样的青春最辉煌?鲜花说,我开放的年龄千枝秀; ; ;太阳说,我燃烧的青春四海光芒。
将“滴水穿石”扩展成100字左右的一段话,要揭示出“滴水穿石”的原因。
阅读下面一则材料,简要概括“奔奔族”的主要特点。
“奔奔族”源于是2006年7月8日网友宁静迪斯科发表在搜狐社区的《奔奔族(75-85出生的人)——中国社会压力最大、最水深火热的族群!》。原作者解释“奔奔族”又称“东奔西走之族”,指1975-1985年出生的人,是“当前中国社会中最重要的青春力量”,“一路嚎叫,奔跑在事业的道路上”;同时他们又是中国社会压力最大的族群,身处于房价高、车价高、医疗费用高的“三高时代”,时刻承受着压力,爱自我宣泄表达对现实的抗争。他们玩命工作,痛快享乐,却由于承受巨大压力,不得不提前享受生活。他们特立独行张扬自我,却容易在香烟加可乐中得到满足。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汉语,我想对你哭
武汉大学某教授在一次讲演中曾不无感慨地说到,汉语现在已经成为了一种弱势语言、一种第二阶级的语言。在座的富有自由辩论精神的学子们一片哗然,纷纷以“语言是没有阶级性的”观点反驳。但在听了演讲者的“一个外国人晋职、升中学、上大学、考研究生、攻博,需要考我们汉语吗?”的反问之后,全场寂然。
我不否认,今天我们必须学习西方科技知识,掌握其语言、了解其文化。但是,如果我们普遍陷入对外国语言(这里主要是指英语)的畸形崇拜,那么这实际上就是一个关系到本民族文化生存前景的严重问题。
大多听讲者也明白在那种狂热的气氛里,是难以学到什么新东西的,但他们认为,即便花费时间、金钱换来一种心理上的平衡也值得。因为,英语对于考研者来说,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它早巳成为考研游戏的前提。而且,随着竞争者日众,它的难度也不断水涨船高。具体地说,一个报考中国现当代文学甚至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的考生,如果英语不迭“国家线”的话,即便专业再优异也是白搭。相反,专业平庸,英语成绩突出的考生,却往往成了录取的亮点。
然而,我们对英语的态度又是矛盾的。我们真的重视英语吗?2000年武汉大学博士生录取的英语线,划为:应届、往届的文科考生分别是55、50分,而理科应届、往届考生分别只需50、45分。也就是说大家同是博士生,在英语卷面分只有100分的情况下可以相差10分之巨。而且,更让人不解的是,一个研究空间物理的博士生与一个研究中国现当代文学的博士生究竟哪一个更需要英语?
再看我们年轻一代对本民族传统文化态度冷漠,了解浅陋。我参加过湖南省的高考作文评阅工作,在所阅过的近2000篇文章中,很少能看到字句完全通顺的,更无从奢谈文采,而太多“准大学生们”在文字中所体现出的对题旨把握的模糊、表达的幼稚、取材的单一和价值观念的混乱真是让人惊叹!
全球化已成为当今不可遏抑的世界趋势。面对强势文化的入侵,我们知道其他民族是怎样对待自己的语言和文化的吗?多数时间在美国教书的法国人德里达来北京大学作演讲的时候,开始打算应学生要求用英语,但法国领事馆坚持要他用法语,因为他是法国人。几十年前,美籍华人丁肇中先生在诺贝尔奖的颁奖台上致答词时,这位英语远比汉语讲得流利的科学家,却坚决要讲汉语,就因为那是母语。据说在德国的讲台上授课,政府规定一律都得用德语。而在许多最需要使用本民族语言的国际讲坛上,我们却听到了中国代表的满口洋话。最近惊闻武汉某著名大学也要实行双语教学,据说包括其中文专业也不能幸免。如果这消息确实,那么在中国大学的课堂上使用英语讲授汉语言文学,将成为世界教育传播史上的一大奇观……
我们小时候都学过《最后一课》。我想这篇体现一种语言命运的著名短篇小说之所以引起全世界的共鸣,是因为那位老师在最后一课上,表达了一个超越民族界限的感叹:法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这句话可以置换为:世界上任何一种语言都是最美丽的。遗憾的是,这种美丽往往只有在语言存在受到威胁的时候,才体会得出。我们非得要扮演一回那个不成器的小学生么?
英语对于我们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狼来了”。来了一匹我们不能赶走也无法赶走的“狼”。但我想,即使我们没有气度、勇气、胆识、能力与之共舞,也不至于要把我们的孩子以及我们身上的好肉都送到它的嘴里,任其撕咬吧?
汉语,我只有对你哭!
1.文章的题目是《汉语,我想对你哭》,而文章的最后一段为何说“汉语,我只有对你哭”?
2.作者在文中举丁肇中、《最后一课》的例子,各有什么用意?
3.武汉大学某教授讲演时,学子们先是一片哗然,而后全场寂然,其中的变化说明了什么?
4.你认为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好汉语与外语之间的关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不少中国顾客指出,麦当劳的就餐环境和优良服务是吸引他们来就餐的重要原因。在一些中国年轻人看来,麦当劳的就餐环境既浪漫又舒服。有些顾客把在麦当劳吃东西看成是很有意义的一种饮食经验。对那些有着高收入并希望多接触外边世界的年轻中国人来说,光顾麦当劳成为他们新生活方式的一部分,同时也是他们参与跨国文化体系的一个途径。对于儿童来说,到麦当劳吃东西是最高兴,最值得向伙伴们炫耀的事情。它也是少年儿童与朋友一起庆祝自己生日的好地方。
麦当劳地方化过程,何尝不是人类历史上和现实社会生活中经常发生或正在发生的社会文化变迁过程的体现。想想历史上所有其他外来文化的传入,不都有着相似的过程吗?不论是外来的有形器物或是外来的无形思想,都有一个本土化的过程。中国的火药传到西方就被变成了制作快枪利炮的材料。中国的指南针传到西方就成为他们远航殖民扩张的工具。中国百姓日常用的笤帚到了西方往往变成挂在墙上的艺术品。20世纪80年代初,当西服重新在国内出现时,被赋予了开放的符号意义,穿不穿西服则有了保守和开放的符号含义。这和20世纪初源于西方的中山服被视作革命的象征有其相似之处。
“全球化”20世纪90年代最时髦的词之一。“全球化”指的是一种社会文化过程。它不是一种口号、一种主张或者一种信仰。它指的是世界上各种文化更加广泛、更加频繁、更加激烈、更加深入地相互接触和冲撞,并且是多向的、多层次的文化互动和吸纳。
文化冲撞所引起的变动从来就不是单向的。文化冲撞中,并没有哪一个文化是完全被动的。对麦当劳的研究,给人们提供了非常生动的例证。由此可见,“全盘西化”之说,不论对反对者或者提倡者来说,都是一种虚幻的东西。它从来就不为,也不可能是一个事实。没有一个人可以找到这样一个历史事实。作为生物体的人,或许在不久的将来可以被克隆,但作为人创造的文化则是永远不可能被克隆的。
1.中国顾客特别是那些有着高收入的年轻人为何喜欢光顾麦当劳?
2.“全球化”是不是“一体化”?“全球化”的最主要特征是什么?
3.作者为何说“‘全盘西化’是一种虚幻”?
4.你认为“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是如何互动的?
美文赏读
永厚老兄
我觉得我的人生是幸运的,因为我有永厚老兄。
他生于1929年,我生于1954年,掰着指头算一算,他狠狠大我25岁,但我依旧叫他老兄:永厚老兄——永厚老兄——我总是这样大声叫他,他也居然满口答应,在信里。
有时,我也感到讶异,从相交到现在,与他仅仅见过一面。真的只见过一面吗?摸着自己的脑壳自问,也只能无可奈何地回答:真的只见过那么一面。
那是在去年,也就是2000年,7月份,他到长沙来上电视,搞捐助,献爱心。他是画画的,当然很有名,不然,人家不会请他。人家请的是大画家,请的是黄永厚先生,就像我请他为《书屋》画画。
遗憾,我却不懂画。我只是觉得他画得怪,画得和其他人不一样。我喜欢和其他人不一样的。我觉得与其他人不一样,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他的字,每次都看出我一身汗,连猜测带蒙,好久好久,才算大致弄个明白。我还曾把他的字,掩去落款,复印了,让一些书界的朋友看,他们竟也和我一样,一个个看得目瞪口呆,最后大都这般结论:这个人,不得了,行草篆糅在一起了,不是个疯子,就是位大家!
到底是疯子还是大家,不知道,也不好说。不管是什么,他是我的永厚老兄。我喜欢我的永厚老兄。
永厚老兄是关爱我的。他对我的这种关爱,除了写信,就是画画。画画支持《书屋》,画画给我鼓励,画画逗我哈哈一笑,使我不觉人生寂寞,并对前路再添信心。最近,他又寄我一画,画很窄且很长。画面上除了一首诗,几个印,只有一只大鹏展翅,背负苍天,俯视人间。整个画面的80%,都被那巨大的翅膀盖住。翅膀下的那首诗,是谭嗣同的《晨登衡岳祝融峰》。那字,自然又让我连猜带蒙地琢磨了好久,结果只看.出后两句,前两句终归蒙不出来,只好打电话请教于他。诗是从大鹏的角度看的:“地沉星尽没,天跃日初熔,半勺洞庭水,秋寒欲起龙。”我为这构图而叫绝,更为这画意所震撼。我在画前站了很久,心里竟涌出许多图像,热血也跟着沸腾起来。我想我也应写几句,记下自己看画的心情。我当时是这样写的:
升起来了
那只鸟
像遮天盖地的滚滚雪霆
每扇一下
一阵飓风
天地万物都为之动容
翅尖撩起的江河之水
铺成化雨积雪的飞云
转眼,又突然无影无踪
好似消失的某个梦
真的飞过了一只鸟吗
有人在揉着眼睛问
很明显,我和永厚老兄不同。永厚老兄是开朗的、豁达的,无论是人还是笔。而我总免不了一点忧郁。我知道这样不太好,想改也一下改不掉。这就是性格使然吧。
1.文章开篇即说:“我觉得我的人生是幸运的,因为我有永厚老兄”,为什么?
2.请分别概括出黄永厚先生字和画的特点。
字:
画:
3.第二段中有两个词:“狠狠”和“居然”。请问将这两个词删去后,文章的表达效果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4.文中有两首诗,一为古体诗,一为现代诗,这两首诗的意境有何异同,选一个角度简述之。
5.读完这篇文章,你对文人间的友谊有何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