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意志帝国宪法,联邦议会由22个邦和3个自由市的共58名议员组成,其中普鲁士占17席,若修改宪法14票即可通过。议员只能按照各邦君主的指示投票。这些规定表明,当时的德国
A. 联邦议会高于帝国议会
B. 普鲁士邦占据主导地位
C. 君主是实,立宪则为虚
D. 由联邦议会多数党组阁
1875年以后,法国确立了共和政体,议会处于政治运行的中心,党派林立,内阁更迭频繁。1958年,戴高乐就任总统,修改宪法,规定总统拥有任命总理、解散议会等权力。这一政治体制的变化
A. 有利于政局稳定
B. 确立了总统国家元首的地位
C. 剥夺了议会的主要权力
D. 有助于两党制的形成
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指出:“人民交出的权力首先分给两种不同的政府,然后把各政府分得的那部分权力再分给几个分立的部门。因此,人民的权利就有了双重保障。两种政府将互相控制,同时各政府又自己控制自己。”为此,宪法的制定者们分别设计了
A. 邦联制、责任制内阁
B. 总统制、三权分立制
C. 联邦制、责任制内阁
D. 联邦制、三权分立制
沃波尔具有丰富的政治经验,能言善辩,曾先后担任国防大臣、海军司库、主计大臣、财政大臣等职务,其执政晚期,反对派聚集在王储威尔士亲王弗雷德利克周围,盼望有朝一日王位更迭后得到重用,从而形成了“太子帮”。这说明,当时的英国
A. 君主立宪制发生变异
B. 责任制内阁尚未形成
C. 国王仍掌握军政大权
D. 政党政治还不够成熟
议会首先是作为特别措施召集的,然后发展为一般惯例,后来僵持不下,经过两次革命之后赢得了最高地位。大臣最初是作为书记官或秘书辅佐国王的,然后是以国王的名义代表国王行事,最后则是代表自己行事,在必要时才向国王请示。这主要反映出,英国近代民主制度
A. 秉持王权至上的原则
B. 源于国王与贵族抗衡
C. 具有继承性和浙进性
D. 缺少自主创新的精神
万民法意即“各民族共有的法律”,是继公民法(市民法)之后,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罗马司法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用来调整罗马公民和异邦人之间以及异邦人和异邦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罗马法律。据此推知,万民法
A. 实现了罗马境内居民间的平等
B. 根源于罗马帝国统治基础扩大
C. 标志着罗马司法体系最终完备
D. 削弱了罗马帝国的政治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