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废丞相后,曾下令:“内臣(宦官)不得干预政事,预者斩”。但不久后又制定半印勘合制度:六部所行一切都须经过内府勘合,方可施用。这样做的目的是
A. 牵制日益权重的内阁 B. 减轻皇帝的行政负担
C. 协调政府各部门关系 D. 加强对六部的监察
“它排除了丞相个人专断,相权过大威胁皇权而出现的政治危机,而且增强了决策施政的程序性和合理性,提高了行政效率。”材料中的“它”是指( )
A. 西汉中、外朝制度 B. 唐朝三省六部制度
C. 元朝行省制度 D. 明朝内阁制度
钱穆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一书中认为“自秦汉以来的郡县政治,到今天民国时代还存在,中国之永为一统一国,此项政治制度实贡献过其甚大之绩效。”材料表明郡县制的主要作用是
A. 标志着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
B. 形成中央垂直管理地方的形式
C. 促进统一多民族国家巩固发展
D. 是中央集权制形成的重要环节
有学者认为:不能为了强调伦理型文化的优越而去过度推崇宗法制度。这是因为宗法制度
①保障的是贵族垄断的特权政治
②建立的是贵贱有序的等级社会
③强化了血缘世袭的观念
④实质是阶级统治的工具
A. ①②④
B. ①③④
C. ②③④
D. ①②③④
《国语•鲁语上》说:“先王制诸侯,使五年四王、一相朝。终则讲于会,以正班爵之义,帅长幼之序,训上下之则,制财用之节,其间无由荒怠。”这表明( )
A. 诸侯五年朝觐周王四次 B. 诸侯应向周王申报财产
C. 分封制具有制度性保障 D. 分封制以礼乐制为基础
自古至今,法律都起着调整规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巩固统治的重要作用。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如果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则债权人有权拘禁债务人,甚至可以给债务人戴上脚镣。在拘禁债务人六十天后,双方未达成和解,则债权人可以连续三次把债务人牵至广场集市出卖。如果第三次没有卖掉债务人的,或者没有人为债务人代为清偿和提供保证的,那么债权人就可以把债务人卖到外国甚至是杀死债务人。如果债权人是多数的,就由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肢体进行分配。
(1)依据材料一,判断它可能出自哪部法律?体现了怎样的原则?
材料二 下面是《权利法案》中的部分引文:
(1)凡未经国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利,为非法权力。
(4)凡未经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6)除经国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8)国会议员选举应是自由的。
(9)国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国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弹劾或讯问。
(13)为伸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议会必须时常集会。
——(英)1689年《权利法案》
(2)依据材料二概括君主的权力受到了哪些制约?颁布该法案主要目的是什么?
材料三 本宪法所授予的全部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合众国国会。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本宪法及依照本宪法所制定之合众国法律……均为全国的最高法律。
——摘自《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思想基础是什么?该宪法体现了哪些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