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规定,共和国总统的每项命令观经由各部部长一人副署,一旦政策或命令出了问题成是重大失误,内阁就要下台,执政党就要下野,这表明
A. 总统权力受限制
B. 总统对部长负责
C. 议会对总统负责
D. 内阁对总统负责
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中有一条极富争议的规定:“总统的每一命令须给部长副署方能有效”。有学者据此判断,总统的职权徒有虚名;但也有学者反对称,部长副署权实际上不能阻止总统意志的执行,它只是一个纠错机制。反对者的合理依据应是
A. 部长地位过低导致无法与总统抗衡
B. 第三共和国宪法依然保留封建残余
C. 宪法规定总统拥有最高人事任免权
D. 君主派的实力在当时的政坛占上风
美国政治的伟大之处在于作为一个“制衡机器”,它具有相当的自我纠错能力……一个充分制衡的政治制度,等于无形中增加这个制度里的“协商点”,从而尽显消减公共政策中的专断性。材料说明
A. 三权分立和制衡利于促进资本主义发展
B. 维护民主利于提高政治决策的理性成分
C. 联邦制度有利于避免中央权力过于集中
D. 分权与制衡利于人民充分实行民主精神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除众议员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之外,其他政府部门的官员都间接选举产生:参议员通过州议会选出,总统由各州选出的选举人选出,联邦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任命,并需经参议院批准。美国的建国精英作出这样的安排是为了
A. 避免因某种共同利益而出现部门勾结
B. 巩固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联邦体制
C. 限制议员、总统和大法官的权力范围
D. 保证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门的独立性
1694年,英王威廉三世任命辉格党人组成第一个一党内阁时,议会中的多数派是托利党人及其支持者,直到次年大选时,辉格党才成为议会中较为多数的党派。不仅如此,在威廉三世和安妮女王时期,没有一届内阁是议会直接选举的结果。这表明英国当时
A. 英王掌握着至高无上的权力
B. 两党角逐内阁局面尚未形成
C. 议会至上原则尚未真正践行
D. 英国的责任制内阁有名无实
罗马法规定,如果出卖人知道物品有瑕疵,而买受人不知情;或者出卖人知道被卖物与买受人所想象的物品之间存在重大差别,那么买卖成交后,买受人可以据此提起有关诉讼。该规定
A. 适应了罗马对外扩张的需要
B. 旨在保护罗马公民的私有财产
C. 反映了罗马法重形式的特点
D. 目的是以诚信规范经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