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小的空间内用最简单的耕作方式养活尽可能多的人是中国的终极目标,为此,他们将士地分成小块,劳动者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比他的房子大不了多少倍的那块土地上面。”这段材料主要反映了
A. 小农经济的脆弱性 B. 土地兼并的严重性
C. 生产技术的完善性 D. 精耕细作的必要性
商周时期,土地归国家所有,贵族组织奴隶、平民进行农业生产;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逐渐形成了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这两种耕作方式
A. 都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
B. 都引发了社会阶级关系的变动
C. 都与当时的社会生产力水平相适应
D. 都实行家庭为单位的经营方式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同罚。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者,不得为属籍……而集小都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
——《史记·商鞅列传》
材料二:据家赀高下,各令出钱雇人充役,下至单丁、女户,本来无役者,亦一概输钱……以东、西、南、北各千步,当四十一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为一方,岁以九月,令、佐分地计量,验地土肥瘠,定其色号,分为五等,以地之等,均定税数。
——《宋史》
请回答:
(1)概括材料一中商鞅变法的措施并分析带来的主要影响。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王安石变法的影响。简述上述材料的这些改革给我们的启示。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罗马向海外扩张过程中,在所征服地区建立行省来统治当地人民……各个行省都派驻总督治理……总督拥有该行省的军事、民政和司法全权……这就为行省总督滥用职权,横行不法,搜钱刮财,提供了便利条件。
——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古代史编》
材料二 忽必烈即位初期……委派重臣以中书省官“行某处省事”名义,到地方行使中书省职权……随着大规模征服战争的结束,行省由临时派出处理军政事务的机构,逐步过渡为地方最高政府,但仍长期保留着派出机构的性质。
——樊树志《国史概要》
材料三 十二铜表法基本上是习惯法的汇编。起初,十二铜表法以及其他的法律规范仅仅适用于罗马公民,居住在罗马的外邦人受不到法律保护,故称市民法。……随着罗马对外扩张以及国际交往和商业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万民法。万民法实际上是罗马统治范围内的国际法。
——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古代史编》
材料四 元朝的中央与地方行政机构基本仿照汉法,以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地方分裂为前提……地方行政机构是行中书省,简称行省。
成吉思汗时代的法令,还没有形成系统的法典,在实践中,蒙古部落的习惯法还占据着统治地位。直至元朝建立二十八年(1291年),编成《至元新格》,这是元朝的第一部(成文)法典。……元世祖时,明令把全国人分为四等:第一等是蒙古人,第二等是色目人,第三等是汉人,第四等是南人。这四等人在政治待遇、法律地位、经济负担以及其他权利义务上都有种种不平等的规定。
——摘编自朱绍侯、张海鹏、齐涛主编《中国古代史》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二,在建立帝国和加强对地方管理方面,罗马帝国与元朝有哪些相似之处?
(2)根据材料三、四回答,分析指出罗马帝国万民法与元朝法律的不同之处?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罗马法和元朝行省制度在当时起到哪些作用?对后世影响如何?
阅读下列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一:秦有天下,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守宰(宰:地方官),摄制四海,适于掌握之内,此其所以为得也。不数载而天下大坏,其有由矣:亟役万人,暴其威刑,竭其货贿。时则有叛人而无叛吏,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
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后乃谋臣献画(计策),而离削自守矣。然而封建之治,郡邑居半,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
唐兴,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为宜也。然犹桀滑(凶恶狡猾之人)时起,虐害方城,失不在州而在兵,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
材料二:明太祖认为:“自秦以下,人君天下者,皆不鉴秦设相之患,相从而命之,往往病及于国君者,其故在擅专威福。”黄宗羲说:“有明之无善治,自高皇帝(明太祖)罢丞相始也
——柳宗元《封建论》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归纳柳宗元认为秦、汉、唐的过失是什么?他要论证的主要观点是什么?
(2)在君权与相权关系的处理上,汉武帝、唐太宗、宋太祖分别采取了怎样的措施?他们的共同点是什么?
(3)据材料二,分析说明明太祖废除丞相制度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你怎样理解黄宗羲的观点?
北宋王安石变法过程中出现了“上户自足,无假官钱,而强与之,使出息”“州县散常平钱(即青苗钱)实不出本,勒民出息”的现象,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①官府强制推行官府贷款
②青苗法危害了百姓的利益
③青苗法维护了地主阶级的利益
④青苗钱已成为农民的额外负担
A. ①②③ B. ②③④ C. ①②④ D. ①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