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内阁由英国枢密院外交委员会发展而来。在斯图亚特王朝前期,内阁在英国已经开始萌芽了。萌芽状态的内阁只是一个服务于君主的御用咨询和决策机构,并没有与议会建立起任何关联。1689—1714年间,英国内阁完成了从私密的御用机构向公开的、合法的政治机构的过渡,这标志着内阁制在英国的形成。这一变化反映了
A. 内阁与议会权力的消长与演变
B. 政体演变促使内阁制由萌芽走向成熟
C. 内阁制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过程
D. 英国内阁逐渐公开化、独立化、制度化
《十二铜表法》规定:让自己的牲畜在他人田中吃食,应负赔偿责任;但如他人的果实落在自己的田中而被牲畜吃掉的,则不需负责。这表明《十二铜表法》( )
A. 是古罗马习惯法的汇编
B. 注重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
C. 注重法理与情理相结合
D. 适应了社会发展需要
《罗马法史》载:“‘万民法’概念有着双重的含义:一个是理论上的含义,它的根据是存在一种所有民族共有的法并且认为自然理由是这种普遍性的基础;另一个是实在的和具体的含义,它指的是产生于罗马人与异邦人之间关系的那种罗马法体系。”据此判断该法
A. 注重形式,侧重国家事务
B. 标志着罗马法学的成熟
C. 适应了帝国时期的要求
D. 成为罗马成文法的起点
罗马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方式一直以撤离为主,很少通过立法来进行,这样的局面在《十二铜表法》颁布后发生了重大转变。平民通过第三次撤离运动迫使贵族制定了成文法,即《十二铜表法》。由此可见,《十二铜表法》
A. 限制了罗马贵族的特权 B. 维护了罗马平民的公民权
C. 体现了罗马贵族与平民的妥协 D. 确立了罗马“以法治国”的原则
特奥多尔•蒙森认为:“对罗马人来说,法律首先不是如同我们所理解的那样,并非国王对于所有民社成员发布的命令,而首先是构成国家的各权力代表以说明和反驳的方式所缔结的契约。”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A. 社会契约论推动了罗马法的产生
B. 罗马法保证了皇帝的绝对权威
C. 罗马法维护了所有罗马人的利益
D. 罗马法的产生包含着隐性契约关系
“(希腊)公民……不遗余力地献身于国家,战时献出鲜血,平时献出年华;他没有抛弃公务照管私务的自由……相反,他必须奋不顾身地为城邦的福祉而努力。”对此理解不正确的是
A. 城邦权力遭到滥用和误用
B. 公民视城邦利益至高无上
C. 公民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D. 公民的积极性受城邦福祉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