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朝设郡的情况,史学界一直有不同的看法。
观点 | 作者、出处 |
共40郡(包含黔中郡,没有洞庭郡) | (唐)房玄龄等《晋书·地理志》 |
共36郡(包含黔中郡和洞庭郡) | (清)钱大昕《秦三十六郡考》 |
共46郡(包含黔中郡,没有洞庭郡) | 谭其骧《秦郡新考》 |
出现“洞庭郡”的记载,此前有人认为湘西应该属于黔中郡 | 2002年出土的湘西里耶秦简 |
根据以上史料能够推定的是
A. 秦朝设郡数目不一
B. 秦朝没有设立洞庭郡
C. 洞庭黔中两郡范围重合
D. 秦朝对湘西设郡管理
2010年,首都师范大学教授侯会在其博客上表示,中学语文课本中的《范进中举》其实算得上是喜剧,其实科举制度比四大发明对人类文明的价值更大。其依据不包括
A. 科举制为不具有贵族身份的士人提供了参政机会
B. 科举制为官僚队伍提供了更多的高素质人才
C. 科举制是迄今为止最为完备的考试制度
D. 科举制是一种相对公平的官员选拔制度
下表是中国部分时期县的数目变化统计表,据此可知
时期 | 数目(个) | 时期 | 数目(个) | 时期 | 数目(个) |
秦朝 | 约1000 | 唐朝 | 约1500 | 1911年 | 1381 |
汉初 | 约1300 | 明朝 | 约1400 | 1972年 | 1479 |
A. 县制有利于社会变革
B. 县制是小农经济的基础
C. 县是基本的行政区域
D. 县制有职责明确的优点
明英宗时期,内阁诸臣创立权宜之制:早朝只许言事八件。因此,内阁要处理除早朝时呈由皇帝裁断的八件事务外的所有奏章的票拟。这一权宜之制表明内阁
A. 获得了法定地位
B. 有政务的决策权
C. 是中枢辅政机构
D. 成为实际的宰相
元朝行省制度的问世,使“军事、财赋、監察三位一体的行省高层督政区成为比较稳定、成熟的建制”,出现了中央收权、兼替地方分留部分权力的特征。这说明行省的设置
A. 严重制约地方自主性
B. 形成地方威胁中央局面
C. 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D. 体现了分权与制衡原则
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说:“谓秦之所忧者在孤立,而汉之所忧者在诸侯。”为了解决“汉之所忧”,汉武帝采取的做法是
A. 频繁更换丞相
B. 任用亲信和近臣
C. 建立刺史制度
D. 分割诸侯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