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3月到6月,美国总统向国会提交了15项重要提案,国会予以全部批准。这一现象说明当时的美国( )
A.国会失去了立法权力
B.分权制衡体质形同虚设
C.政府行政效率大大提高
D.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加强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最高法院大法官共9名,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除非犯罪,任职终身……” 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是( )
A.保障法官的人身安全 B.实现“三权分立”
C.防止高级司法人员流失 D.鼓励法官忠于职守
有学者认为“如果估计到当时世界上包括欧洲在内正在盛行君主制度的话,……不能不说美国联邦宪法是一个伟大的创举”。这一“伟大创举”是( )
A.实行政党政治 B.实行联邦制
C.实行民主共和制 D.创立内阁制
这个新国家采用了一套新的立国原则,“即平等、自由、民主、法制、权力平衡”,从而否定王权,建立了共和国。体现该国立国原则的法律文献是( )
A.《民法大全》 B.《权利法案》
C.美国1787年宪法 D.《和平法令》
“工业革命改变了英国的社会结构,经济的持续增长造成中等阶级与工人阶级力量的壮大,贵族、大地主的地位与经济实力都大为下降了,但他们仍把持政治权力,造成权力分配与社会力量对比高度脱节的状态。”为了解决这种“状态”,英国在政治上( )
A.发动“光荣革命”,与新贵族阶层妥协
B.颁布《权利法案》,确立了议会主权
C.建立内阁机构,限制国王的行政权
D.改革议会制度,中等阶级更多参政
汤因比曾评价说,“顺利地在旧瓶里装进了新酒,还不至于引起旧瓶爆炸”,并认为这“可以说是一种宪法方面的胜利,这种胜利应该当作是一种惊人的技艺。”汤因比是在评价( )
A.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B.美国联邦共和国的建立
C.法国共和制战胜君主制 D.中华民国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