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是缘,相聚是缘”,“有钱无钱,回家过年”,这是自古以来就深存于中国人心底的情结。追根溯源,与这种珍惜亲情、渴望相聚情结的形成有密切关系的是( )
A.井田制B.宗法制
C.分封制D.郡县制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下表节选自《南京条约》、《马关条约》原文。
《南京条约》 | 《马关条约》 |
前第二条内言明开关俾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广州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由部颁发晓示,以便英商按例交纳。 | 日本臣民得在中国通商口岸、城邑任便从事各项工艺制造;又得将各项机器任便装运进口,只交所订进口税。 |
材料二:下表所列为两位历史学家对清朝与列强签订条约的看法。
徐中约 | 费正清 |
英法联军之役后西方国家通过建立条约口岸和扩展商务,争夺贸易利益和经济特权,俄国人则既强调贸易收益也强调取得领土。从南、北而来的这两股推进势力,构成了一种钳形活动,掐住满清王朝。在随后的一个世纪里,西方和俄国是影响中国的两个主要根源。 ——摘自《中国近代史》 | 到了1860年代初期,外国商人与外国势力因各种有利条件使中国的贸易与世界市场的关系更密切,也随世界市场的荣枯兴衰而起伏。外国人因为有治外法权的保护,得以跻身这个帝国的统治阶层。若说这样的结果是把中国当殖民地来剥削,不如说外国人有幸参加了中国企图西化的过程。 ——摘自《剑桥晚清史》 |
材料三:以下三幅图片分别是中英《南京条约》、1945年日本向中国政府投降、中英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的签字仪式。

(1)据材料一,概括两则原文内容的最大不同之处并分析原因。
(2)史观能指引历史学习的不同角度,民族史观强调各民族历史地位、相互关系;全球史观(整体史观)是从世界整体角度研究整体与局部的地位与相互关系。
据材料二,请判断两者分别运用了哪种史观,并任选其一结合材料进行简要论述。(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
(3)请简要描述三幅图中中方政府的态度立场。你认为哪一种场景对你震撼最大,并说明理由。
(4)据以上分析,指出史料研读、历史论述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法治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从古至今,法律都起着保障社会稳定和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根据下面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衡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真正的法律,是广泛流传于所有人之中的、永恒不变的、与自然和谐一致的健全的理性。
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任何人不能仅因思想而受惩罚。
——摘编自古罗马法
材料二 汉初,儒家经义成为法理的基础,坚持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奠定了此后法制体系“礼刑一体”的基本框架。
——摘自张岂之主编《中国历史十五讲>>
材料三 “三权分立为立宪政体之精义。……吾于立法、司法、行政三权之外,更令监察、考试二权亦得独立,合为五权。”“现在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我们中国学过去的。所以中国的考试制度就是世界上最古最好的拔取真才的制度。”——孙中山
材料四 人们按家庭出身被分为“红五类”或“黑五类”的时代。“黑五类”的子弟被称为“狗崽子”,没有任何权利,人身安全也得不到保障。北京青年工人遇罗克以极大的勇气站出来批判,他认为“不管是什么出身的青年放弃思想改造,都是错误的,对于改造思想来说,出身好的青年比出身不好的青年并没有任何优越性”。他希望一切青年都享有平等的社会政治权利。这位孤独而勇敢的思想者在1970年因“思想反动透顶”、“反革命气焰十分嚣张”的罪名被处以死刑,献出了自己27岁的年轻生命。
材料五 1993年3月,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正式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法律。新时期颁布的部分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请回答:
(1)概括材料一中的古罗马法思想。综合材料一、二,比较汉朝的法治思想与古罗马有何不同。
(2)材料三中孙中山表达的民权思想与近代西方国家相比有何发展?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思想得以发展的原因。
(3)遇罗克的悲剧说明了什么?文革结束后我国为避免这样的悲剧重演在法治领域取得了什么成就?
课堂上,两位同学就古代希腊和古代罗马民主展开论述,其中最为合理的是( )
A.都维护了所有公民的利益B.都使妇女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C.都导致最终的衰落D.都是奴隶主阶级的民主
《十二铜表法》中说:“以后凡人民会议的所有决定都应具有法律效力。”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A.奴隶参与了立法B.习惯法的内容被摈弃
C.贵族对法律的垄断被打破D.成文法的规定不能改变
梭伦的贡献在于,在组织上为以后建立民主制度奠定了基础。下列机构属于梭伦时期创建的有( )
①公民大会 ②四百人议事会
③公民陪审法庭 ④十将军委员会
A.①②B.②③
C.①③D.②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