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阅读
(甲)已而夕阳在山,人影散乱,太守归而宾客从也。树林阴翳,鸣声上下,游人去而禽鸟乐也。然而禽鸟知山林之乐,而不知人之乐;人知从太守游而乐,而不知太守之乐其乐也。醉能同其乐,醒能述以文者,太守也。太守谓谁?庐陵欧阳修也。
(节选自欧阳修《醉翁亭记》)
(乙)滁州之西南,泉水之涯,欧阳公作州①之二年,构亭曰“丰乐”,自为记,以见其名义。既又直②丰乐之东几百步,得山之高,构亭曰“醒心”,使巩记之。
凡公与州之宾客者游焉,则必即③丰乐以饮。或醉且劳矣,则必即醒心而望,以见夫群山之相环,云烟之相滋,旷野之无穷,草树众而泉石嘉,使目新乎其所睹,耳新乎其所闻,则其心洒然而醒,更欲久而忘归也。故即④其所以然而为名,取韩子退之《北湖》之诗云。噫!其可谓善取乐于山泉之间,而名之以见其实,又善者矣。
(节选自曾巩《醒心亭记》)
注:①作州:指欧阳修担任滁州知州。②直:径直。③即:到。④即:根据。⑤韩子退之:指韩愈,字退之。
1.解释下列加点词在文中的意思。
①游人去而禽鸟乐也
②而不知太守之乐其乐也
③泉水之涯
④故即其事之所以然而为名
2.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①醉能同其乐,醒能述以文者,太守也。
②或醉且劳矣,则必即醒心而望。
3.结合全文及欧阳修的个人经历,你能从中领会出哪些“乐”,请概括说明。
阅读下面的古诗,完成下列小题。
春思
贾至①
草色青青柳色黄,桃花历乱②李花香。
东风不为吹愁去,春日偏能惹恨长。
(注)①贾至:唐代洛阳人。这首诗是他在被贬为岳州司马时所写。②历乱:烂漫。
1.本诗前两句景物的描写,体现出春天什么特点?
2.赏析“春日偏能惹恨长”中“惹”字的妙处。
综合性学习。
材料一 央视节目《中国汉字听写大会》成为观众津津乐道的话题,没有大牌明星,只有来自全国各地的中学生;没有歌声呼喊声,只有安安静静的书写。节目自开播以来,全国刮起了一股汉字听写风潮,催生了一批“听写族”。
材料二 2018年,央视推出了大型文化节目《经典咏流传》,节目一开播就得到了观众好评。此节目将古典诗词与流行音乐完美结合,带领观众在众多歌手的演绎中领略诗词之美、音乐之美和文化之美。
材料三 中国首档中文诗词记忆闯关节目《中华好诗词》在河北卫视华丽亮相,接力《中国汉字听写大会》,为观众继续烹调这场越炒越热的中华文化盛宴。
(1)从以上材料中你探究出怎样的信息?
(2)某班将于本周举行“走进传统文化”的主题班会,假如你是该班学生,请为这个活动拟写一个宣传标语,要求至少使用一种修辞方法。
名著阅读。
A,为了生活,
在她流尽了她的乳汁之后,
她就开始用抱过我的两臂劳动了;
她含着笑,洗着我们的衣服,
她含着笑,提着菜篮到村边的结冰的池塘去,
她含着笑,切着冰屑悉索的萝卜,
她含着笑,用手掏着猪吃的麦糟,
她含着笑,扇着炖肉的炉子的火,
她含着笑,背了团箕到广场上去,
晒好那些大豆和小麦,
A,为了生活,
在她流尽了她的乳液之后,
她就用抱过我的两臂,劳动了。
上文选自现代诗《____________》,文中A是作者的保姆,称呼她为“_________”。选文中内容展现了她___________________的高尚品质,“我”即指作者___________。
填空。
①《沁园春 雪》中想象雪后晴空娇艳之美的句子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中“此事古难全”中“此事”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刘禹锡在《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中借用典故表达了诗人因世事变迁而产生惆怅之情的诗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④李白的《行路难》(其一)中表达了诗人积极乐观情怀的诗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⑤衔远山,吞长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
填在横线上的句子排列顺序最恰当的—项是( )
—个真正的读者应具备基本的判断力和鉴赏力,能够辨识一本书的优劣,本能地拒斥劣书,倾心好书。 一旦你的灵魂足够丰富和深刻,你就会发现,你已经上升到了一种高度,不能容忍那些贫乏和浅薄的书了。
(1)当然,灵魂的品质是可以不断提高的,读好书也是提高的途径,二者之间有一种良性循环的关系。
(2)只要坚持这个标准,灵魂的品质对书的判断力就自然会同步得到提高。
(3)这种能力部分地来自阅读经验,但更多地源自一个人灵魂的品质。
(4)重要的是一开始就给自己确立一个标准,每读一本书,一定要在精神上有收获,能够开启你的心智。
A. (1)(3)(4)(2) B. (2)(1)(4)(3)
C. (2)(4)(3)(1) D. (3)(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