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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一个有温度的文字:山朗水润,万物苏醒;声声叮咛,爱的唤醒;点滴感悟,心灵...

“醒”,一个有温度的文字:山朗水润,万物苏醒;声声叮咛,爱的唤醒;点滴感悟,心灵觉醒;鉴往知来,值得我们警醒……醒来,是一种姿态,是一种对过往的反思,是一种成长。

请以“醒来”为话题写一篇作文。

要求:(1)立意自定; (2)除诗歌外文体自选; (3)表达真情实感不得抄袭; (4)不少于600 ; (5)文中不得出现真实的人名、地名、校名。

 

正在醒来 悠扬的琴声流水般传来,缓慢却不失气韵,每个音都似乎容下了一方天地。 我揉揉惺忪的睡眼醒来,抬眼向窗外望去。空气泛着些许湿润,朝霞还未完全褪去,淡淡的粉红色晕染了天际。人们已陆续醒来,走出门用深呼吸来拥抱夏日的清晨。一位老者就坐在人来人往的路边,安静地拨动古琴的琴弦,间或有一两声鸟鸣为他伴唱。 他十指灵活地在弦间飞舞,时而看似不着力地轻挑纤细的琴弦,时而按住弦来回滑动,时而又在弦上沉沉一拨。古朴甚至有些老旧的琴仿佛因他的指尖有了灵气,每一根弦都焕发出新的光彩,用醇厚而玲珑的琴音陶醉着听者。路人大多不屑一顾,但也不时有人驻足倾听,脸上有享受也有赞叹,甚至还有人在一曲的结束为他喝彩,但是老者的神色始终淡淡的,安宁而祥和。老者不是第一天在这里演奏了。开始时,我只以为他是个技艺精湛的寻常街头艺人,正欲给他些钱回报他带给我的听觉享受,却被他止住。“我不是卖艺,不收钱。”他的语气坚定而骄傲,我忙道歉怕伤到他的自尊心,他摆摆手,“好多人都这样认为,但我不是为了钱弹琴。”我有些好奇,与他聊过几次才知道,他是名中文系的大学教授,曾经在古琴方面颇有造诣,却因各种原因暂时放下了古琴。他退休后打算重新开始弹奏古琴,于是日日来这里演奏,不仅为练习,更为让更多人了解古琴这门乐器。 “现在的人啊,还有多少真心喜欢古琴呢?”他的语气中隐隐透出些无奈,“怕是连见过的都很少了吧??我当年也不应该放下它啊,那么些日子没弹,它都睡着了。”老者爱惜地抚摸着古琴斑驳的琴身,像是在抚摸沉睡的知己。“哪儿的话,我看您弹得越来越好了。”一位阿姨推着婴儿车笑着说。 “是啊是啊。”我连连点头,老者的琴声从最开始的惊艳,逐渐洗去了铅华,变得愈发简朴,也愈发纯真。老者笑了,看向古琴的目光里满是柔和,“希望它,早点醒来吧。” 又是一个清晨,老者一如既往地弹奏着古琴。这一次,他的琴声里蕴着禅意。他的心灵许是已经荡涤尽尘埃,回归本真了,我想。古琴带给人的不只是悦耳的琴声,更是对人生与天地的思索,他的古琴,想必已醒来了。我微笑着下楼,看到老者面前围了许多牵着小孩的家长。“妈妈我要学这个!”“古——琴,我喜欢古琴!”孩子们吵吵嚷嚷,却丝毫不觉纷乱,反而那样美好。 隔着人群,我望见老者的嘴角上扬起一个温暖的弧度。 我仿佛看到,沉睡了多年的古琴文化,正在醒来。 【解析】试题分析:这是一篇话题作文,话题只有两个字“醒来”,其确定了写作的范围。“醒来”的重点在于“醒”,除了理解为睡中醒来,更应该理解为“觉醒、觉悟、醒悟”。“睡而不醒”是指那段不觉悟的日子,“醒来”可以是自己的觉醒,也可以是别人的叫醒,甚至是敌人的打醒。写作时从小角度入手,可以写个人觉醒的过程,如自己的某段经历;也可以写自己某种观念的转变,如环保方面。也可以从大角度入手,写一个国家的觉醒,如我国由睡狮到如今的中国梦。本文可以记叙,可以议论,也可以几种表达方式综合运用。 点睛:要想写好话题作文,要善于“化大为小”。话题作文的写作范围十分宽泛,如果仅把话题当作一个僵死的概念,视为“铁板一块,不可分割”的整体,笼而统之去写文章,那样内容就会空泛、文意散漫。所以,写好话题作文的首要任务是善于在一个宽泛的范围内,“择其一点,不及其余”,也就是只写“大范围”中的“某一方面”来写。给自己提供一个充分发挥、具体表现的好舞台,这样才能写出立意鲜明集中、内容具体充实的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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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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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书祸

严歌苓

①我在乘车时读的书是专门挑选出来的。如《读者文摘》《纽约客》都是我乘车时的最佳读物。它们便于携带,内容又多是美国社会的热门话题,读起来立刻使人很投入,还有一点,这些杂志的重点文章的长度一般与我的旅途相仿,这样我可以在下车后将它“遗忘”在坐椅上,它或许可以使另一位乘客的旅途沉闷得以减缓。从阅读中获得的充实感使旅途无形中缩短了,主观感觉上一定会比自己驾车短许多。尤其是交通不顺畅情形下的驾驶,满腹怒气又无处发泄,那样的一分钟可以长得像半辈子。

②不过我也因为乘车读书闯过祸。十多年前的一个礼拜日,我爸爸约了几位客人一同晚餐,家里人手不够,便打发我去北京的西单莱市场买两条鱼和半只火腿。我当时正在读卡夫卡的《城堡》。那是一本须把自己囚于其中方能读出所以然的书。从西单莱场回家的电车上,我已在《城堡》深处。只听售票员吆喝:“北太平庄啦!”脚先于我的意识,我已蹿出车门,而脑子里仍是《城堡》的种种迷津。木木呆呆走到家,爸爸开门使问:“东西呢?”我反问“什么东西?”爸爸眼睛鼓了起来。“咦,等你买的鱼和火腿呀!”我嘴一下子张开――东西全忘在车上了。我爸爸一副揍也揍不得、骂也骂不出的样子:女儿毕竟成人了,如今回家也算半个客。他几乎捶胸顿足:“你让客人吃什么?!”他顶好客又顶怕亏待客人。我赶忙认错:“我读书读糊涂了。要不,我再跑一趟?”当然是来不及再跑一趟的。那时菜场来了鲜鱼,排队至少也要个把钟头。

③到了美国,正和我先生在恋爱阶段,一天一个女友得了感冒,临时请我代她打一天工。所谓的“工”是照料一个两岁的小女孩,每小时有五块现款的工钱。小女孩的母亲是一位艺术评论家,当时正在赶写一篇舞蹈评论文章。她匆匆教给我换尿布、喂饭、放卡通片等技术要领,就潜入地下室写作去了。我先生(那时还是交往不久的男朋友)打电话来,说他下班会很晚,可能酒店已关门了。我自告奋勇,说打完工我立刻就去买酒,我知道这瓶酒对他的重要性。他父母一年只在圣诞前夜喝一瓶轩尼诗(一种酒),而他们住在以摩门教为主要宗教的盐湖城,那里的酒比别处贵很多,因此这瓶酒总是由他们的儿子做礼物送给他们。这已经成了他们的家庭传统。我结束了八小时对换尿布和卡通片的经营,拿到四十块钱现款,买了酒并请店员给了它最豪华的节日包装。天擦黑时我已挤在下班人群里走进了地铁。一找到个光线较好的位置,我马上打开随身带的一本英汉宇典。那时我在准备考CRE,想出个背字典的愚蠢办法来提高单词量。于是就背得十分忘情,直到发现自己已坐过了两站。下了车总觉得步伐飘然得有点可疑。直走到家门口,才发现两手是空的,才猛然省悟到换了八小时尿布挣来的钱,已去了一半,只好赶去一家超市,把剩的一半工钱拿出来,再买一瓶轩尼诗。从那以后,我每次因乘车读书而误事时,我先生总要提起那两瓶轩尼诗,他为我感到痛惜:换一天的尿布,几乎一文钱也没落下。他对不可理喻的我苦笑:“唉,你丢这丢那,不是乘错车,就是下错站,怎么就从来没丢过书呢?”倒真是的。我这人吝惜两样东西:一是书,二是稿纸。似乎是个脑筋很老,生活方式也古旧的穷酸书生。

④一次在华盛顿开往纽约的火车上,我读完了《洛丽塔》,一时间泪流满面,哽咽不止。一车厢的人都旁观我的抽泣,不知如何是好,一位年轻女士戳戳她的男友,问他可知缘由,那男友耸耸肩,眼珠翻上去望望上苍,表示只有天晓得。那次损失最小,只把一片从加拿大买的牛皮书签丢了。

1.说一说文章标题“书祸”的含义。

2.在文中,作者一共写了自己闯下的几次祸? 这几次祸都有什么共同之处?

3.赏析文中划线句子领会它要表现的内容。

木木呆呆走到家爸爸开门便问:“东西呢?”我反问:“什么东西?”爸爸眼睛鼓了起来:“咦等你买的鱼和火腿呀!”我嘴一下子张开――东西全忘在车上了。

4.最后一段也说的是因书惹的祸但级别没有前面的高后果没有前面的严重,你觉得能不能将它删除为什么?

5.作者的故事给你什么样的启示? 你是否也曾经有过类似的经历? 请结合自己的经历谈谈你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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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阅读

为什么蜂蜜能千年不腐?

①2014年,考古学家在格鲁吉亚发现了一个青铜器时代早期的坟墓,出土文物中,最特别的是一罐保存完好的野果子。当研究人员将这些至少有4 000年历史的野果子切开时,果子还散发出了新鲜水果的香气。这些果子为什么能保存得如此完好呢?答案就在于它们保存在蜂蜜中。蜂蜜非常特别,因为它是考古学家发现的唯一过了几千年仍然可直接食用的食物。

②为什么蜂蜜可以千年不腐呢?

③食物的变质通常与微生物有关,细菌分解食物中的多糖、蛋白质,然后产生一些低分子的物质如氨、硫化氢、酮等,使食品变质。蜂蜜是一种饱和的高渗高糖溶液。细菌和其他生物身体体液是低渗的,在高渗透压的蜂蜜中,微生物会被吸走细胞体内的水分,最后脱水而死。

④同时,蜂蜜也非常酸。大多数病原菌生长繁殖的适宜pH值在7.2~7.4之间,而蜂蜜的pH值大约介于3~4.5之间,蜂蜜这种酸度将杀死任何想要在蜂蜜内部生长的细菌。

⑤此外,蜂蜜的酿造者——蜜蜂,它有着特殊的“炼金术”。

⑥在蜜蜂酿蜜前,需要采集植物蜜腺的花蜜,花蜜的主要成分为蔗糖与水,水分非常多,大概占到60%~80%。但是通过酿蜜,蜜蜂可以去除花蜜中大部分的水分。当采集蜂采蜜时,会将花蜜一滴滴吸入囊中,然后返回蜂巢,吐给内勤蜂继续加工。内勤蜂在加工中,先把蜜汁吸到自己的胃里和转化酶进行混合,然后再吐出去,再吸进来,如此轮番吞吞吐吐要进行100多次,同时其他蜜蜂还会用翅膀不断扇风,排出巢内湿气。这也就使得蜂蜜的水分非常少。

⑦另一方面,蜜蜂胃中有一种叫作葡萄糖氧化酶的酶,当蜜蜂从嘴里反刍花蜜到蜂巢酿蜜,这种酶会和花蜜发生化学反应,把花蜜分解成两个副产品:葡萄糖酸和过氧化氢。过氧化氢,是一种氢的氧化物,可能听起来有点陌生,但说到它的水溶液——双氧水,可能大家都会非常熟悉。过氧化氢有很强的氧化性,且具弱酸性,这种化学物质可以杀死可能在蜂蜜里生长的所有细菌。

⑧在古代,人们就发现蜂蜜是细菌“绝缘体”,有防止伤口感染等治疗功效。闪米特人的黏土板最早记录了蜂蜜的医疗用途,上面详细记载了蜂蜜是如何治疗烫伤和割伤的。古埃及人还经常使用药用蜂蜜,制成药膏治疗皮肤和眼睛疾病。而在中国,迄今蜜丸仍然是制药业最常用的制剂之一。现在,世界各地的医院还在使用一种涂满了蜂蜜的绷带,用于防止病人伤口感染。

⑨当然了,虽然蜂蜜堪称是不朽的食物,但如果没有密封好,在潮湿的环境下还是会变质的,而如果密封良好,蜂蜜真能做到永不变质。

(选自《大科技》2017年第4期,有删改)

1.密封好的蜂蜜能够千年不腐的原因有哪些?

2.第①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3.从第④段中任选一个加点词语,具体分析其语言特点。

4.从说明方法的角度,分析第⑧段画线句的表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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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齐人有好猎者

齐人有好猎者,旷日持久而不得兽,入则羞对其家室。出则愧对其知友,其所以不得之故,乃狗劣也。欲得良狗,人曰:“君致力于耕作。”猎者曰:”何为?”人不对。猎者自思,得无欲吾致力于耕作有获而后市良犬乎?于是退而疾耕。疾耕则家富,家富则市得良犬,于是猎兽之获,常逾人矣。非独猎也,百事也尽

【注释】旷日持久:成语,旷,荒废,耽误。荒废时间,拖得很久。

1.解释下列各句中的加点词。

①君致力于耕作_____

②百事也尽_____

2.将文中划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得无欲吾致力于耕作有获而后市良犬乎?

3.读了这则故事你受到了什么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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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一)唐睢不辱使命(节选)

秦王谓唐雎曰:“寡人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不听寡人,何也? 且秦灭韩亡魏,而君以五十里之地存者,以君为长者,故不错意也。今吾以十倍之地, 请广于君,而君逆寡人者,轻寡人与?”唐雎对曰:“否,非若是也。安陵君受地于先王而守之,虽千里不敢易也,岂直五百里哉?”

秦王怫然怒,谓唐雎曰:“公亦尝闻天子之怒乎?”唐雎对曰:“臣未尝闻也。”秦王曰:“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唐雎曰:“大王尝闻布衣之怒乎?”秦王曰:“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头抢地耳。”唐雎日:“此庸夫之怒也,非士之怒也。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仓鹰击于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怀怒未发,休祲降于天,与臣而将四矣。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今日是也。”挺剑而起。

秦王色挠,长跪而之曰:”先生坐!何至于此!寡人矣:夫韩、魏灭亡,而安陵以五十里之地存者,徒以有先生也。”

1.解释下列句子中加点的字。

①长跪而之曰_____     ②寡人_____

2.用现代汉语翻译文中划横线的句子。

以君为长者故不错意也。

3.试分析唐雎有何性格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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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填空。

________________,欲语泪先流。(李清照《武陵春》)

②塞下秋来风景异,_______________。(范仲淹《渔家傲·秋思》)

________________,西北望,射天狼。(苏轼《江城子·密州出猎》)

④更深月色半人家,_______________。(刘方平《月夜》)

⑤鸡声茅店月,________________。(温庭筠《商山早行》)

________________,叶底黄鹂一两声,日长飞絮轻。(晏殊《破阵子》)

⑦梳洗罢,独倚望江楼,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肠断白蘋洲。(温庭筠《望江南》)

⑧《出师表》中表达作者临危受命的句子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⑨《观刈麦》中描写自然环境恶劣、农民辛苦劳动的句子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⑩《卜算子·咏梅》中表达了梅花虽遭摧残,也不忘向人间播撒芳香的高洁坚贞品格的句子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辛弃疾《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两句诗直接抒发抗金报国、收复中原、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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