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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划线字的注音全都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妖娆(ráo) 宿愿(sù) 强聒...

下列划线字的注音全都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妖(ráo) 宿愿(sù) 强不舍(kuō)

B.褓(qiǎng)凿(ruì)心无旁(wù)

C.扶(yè)于(chán) 尽职守(gè)

D.亵(dú)进(pián)佝承蜩(lǚ)

 

B 【解析】A中应是“强聒不舍(guō)”C中应是“恪尽职守(kè)”D中应是“佝偻(ló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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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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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文后题目。

(一)陈胜者,阳城人也,字涉。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曰:“苟富贵,无相忘。”佣者笑而应曰:“若为佣耕,何富贵也?”陈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二)班超,字仲升,扶风平陵人,徐令彪之少子也。为人有大志,不修细节,然内孝谨,居家常执勤苦,不耻劳辱。有口辩,而涉猎书传。

永平五年,兄固被召诣校书郎,超与母随至洛阳。家贫,常为官佣书以供养,久劳苦。尝辍业投笔叹曰:“大丈夫无他志略,犹当效张骞立功异域,以取封侯,安能久事笔砚间乎?”左右皆笑之。超曰:“小子安知壮士志哉?”久之,显宗问固:“卿弟安在?”固对:“为官写书,受直以养老母。”

【注释】①扶风平陵:地名,在今陕西省。②徐令:班超的父亲班彪曾任徐州令。③永平:东汉明帝的年号。“永平五年”即公元62年。④固:班固,班超的兄长。诣:前往。校书郎:汉朝宫廷中专司校勘图书的官职。

1.下列句子中划线的词解释错误的一项是(3分)

A.陈涉时(年轻的)

B.富贵,无相忘(假如)

C.不劳辱(羞耻)

D.有口辩,而涉猎书传(粗略地阅读)

2.下列句子中划线的词意思相同的两项是(4分)

A.辍耕垄上左右皆笑

B.佣者笑应曰 有口辩,涉猎书传

C.内孝谨足下卜之鬼乎

D.取封侯杀之应陈涉

3.用现代汉语写出下列句子的意思。(4分)

① 尝辍业投笔叹曰:“大丈夫无他志略,犹当效张骞立功异域……”

② 固对:“为官写书,受直以养老母。

4.短文(二)中的班超与陈涉有什么共同点?又比陈涉多了什么特点?请结合材料概括回答。(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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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 纸

①今年以来,已陆续有40多名书画家从全国各地而来,入驻黄公望村。据说,原因之一是为了一种纸——元术纸,用起来“有历史感,而且不比宣纸差”。其实,对学生而言,富阳的宣纸更有名。宣纸的原产地是安徽泾县,唐代隶属宣州府,因而得名。

②宣纸的制作方法与一般纸有很大的不同。一般纸的制法是利用造纸机把纸浆平铺在网上而形成薄薄的纸页,再经过烘干而卷成纸卷;宣纸却是用传统方法手工焊成一张张湿纸,贴在墙上干燥而成。由于这点不同,宣纸的性能也与一般纸不一样。

③那么,宣纸有哪些特性呢?

④宣纸有润墨性。落墨于宣纸时,纸面会产生“发涸”的效果。普通纸发涸会使字或线条模糊不清,也不会出现晕状化开现象;而宣纸发涸会使墨色随水分逐渐向周围扩散,呈近似圆形的波浪式的变化。无论是重写还是轻描,都能显示清晰的层次,书画家们在画山水的时候,这种“墨分五色”的层次感凸现得尤为明显。几笔相交,均留笔痕;笔痕交叉处,浓淡有致,能充分展示画的意境,产生出作品的立体效果。浓墨乌而鲜艳,淡墨淡而不灰,书法家们在宣纸上笔走龙蛇,无论是作一气呵成的草书,还是一丝不苟的篆楷,都能随心所欲,挥洒自如,充分体现出艺术的妙味。

⑤宣纸有耐久性。宣纸的寿命至少是1050年,而普通纸大约在两三百年后就会因自然老化而破损。新闻纸的“寿命”更短,五六十年后就会变黄,发脆。宣纸的耐久性也是由自身的原材料特性所决定的。原因是原材料经过反复的石灰浸渍、蒸煮和长时期的日光雨露漂白后,化学反应趋于稳定,造纸用的青檀皮等原材料中容易产生质变和虫蛀的木质已被消除。青檀皮的坚韧纤维使得纸张坚固而耐久。现保存完好的历代书画艺术珍品、古籍、文献、印谱,历千年而不腐,就是宣纸“纸寿千年”最好的佐证。所以,宣纸算是纸中的“老寿星”了。

⑥宣纸的耐久性还与它的pH值有着密切的关系。经测定,绝大多数宣纸pH值都在8.3左右,呈碱性状态。因为宣纸呈碱性,这使其能够抵抗空气中“酸性气体”的侵蚀,其纸内纤维才不易发生化学变化,纸也不易出现颜色变黄、强度下降等情况,所以宣纸的耐久性远超普通纸。

⑦宣纸有变形性。宣纸能够随自然环境的变化适当伸长或收缩,它不怕折揉,可以重新装裱,即使折揉很多次,一经装裱便能整洁如新。

1.指出下列句子中划线词所指代的内容。(4分)

① 由于这点不同,宣纸的性能也与一般纸不一样。

使其能够抵抗空气中“酸性气体”的侵蚀。

2.本文围绕宣纸,具体说明了哪些内容?请分点简要概括。(3分)

3.本文的说明对象是宣纸,但多次提到一般纸、普通纸、新闻纸,有什么作用?(3分)

4.下列判断都是错误的。请指出其错误所在,并简述理由。(4分)

① 书画家们在画山水的时候,能有“墨分五色”的层次感,这是因为他们用墨浓淡有致。

② 宣纸能够随自然环境的变化伸长或收缩,它不怕折揉,可以重新装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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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 瓜

肖复兴

原来我家有个小院,院里可以种些花草和蔬菜。这些活儿,都是母亲特别喜欢做的。把那些花草蔬菜侍弄得姹紫嫣红,像是给自己的儿女收拾得眉清目秀、招人眼目,母亲的心里很舒坦。

那时,母亲每年都特别喜欢种苦瓜。其实,这么说并不准确,是我特别喜欢苦瓜。刚开始,是我从别人家里要回苦瓜籽,给母亲种,并对她说:“这玩艺儿特别好玩,皮是绿的,里面的瓤和籽是红的!”我之所以喜欢苦瓜,最初的原因就是它里面的瓤和籽格外吸引我。苦瓜结在架上,母亲一直不摘,就让它们那么老着,一直挂到秋风起时。越老,它们里面的瓤和籽越红,红得像玛瑙,像热血,像燃烧了一天的落日。当我掰开苦瓜,兴奋地注视着这两片像船一样盛满了鲜红欲滴的瓤和籽苦瓜时,母亲总要眯缝起昏花的老眼看着,露出和我一样喜出望外的神情,仿佛那是她老人家的杰作,是她才能给予我的欧·亨利式的意外结尾,让我看到苦瓜最终这一落日般的血红和辉煌。

以后,我发现苦瓜做菜其实很好吃。无论做汤,还是炒肉,都有一种清苦味。那苦味,格外别致,既不会传染给肉或别的菜,又有一种苦中蕴含的清香和苦味淡去的清新。

像喜欢院里母亲种的苦瓜一样,我喜欢上了苦瓜这一道菜。每年夏天,母亲都会经常从小院里摘下沾着露水珠的鲜嫩的苦瓜,给我炒一盘苦瓜青椒肉丝。它成了我家夏日饭桌上一道经久不衰的家常菜。

自从这之后,再见不到苦瓜瓤和籽鲜红欲滴的时候了,是因为再等不到那时候了。

这样的菜,一直吃到我离开了小院,搬进了楼房。住进楼房,依然爱吃这样的菜,只是再吃不到母亲亲手种、亲手摘的苦瓜了,只能吃母亲亲手炒的苦瓜了。一直吃到母亲六年前去世。

如今,依然爱吃这样的菜,只是母亲再也不能为我亲手到厨房去将青嫩的苦瓜切成丝,再掂起炒锅亲手将它炒熟,端上自家的餐桌了。

因为常吃苦瓜,便常想起母亲。其实,母亲并不爱吃苦瓜。除了头几次,在我一再的怂恿下,勉强动了几筷子,皱起眉头,便不再问津。母亲实在忍受不了那股子异样的苦味。她说过,苦瓜还是留着看红瓤红籽好。可是,她依然每年夏天当苦瓜爬满架时,为我清炒一盘我特别喜欢吃的苦瓜肉丝。

最近,看了一则介绍苦瓜的短文,上面有这样一段文字:“苦瓜味苦,但它从不把苦味传给其他食物。用苦瓜炒肉、焖肉、炖肉,其肉丝毫不沾苦味,故而人们美其名曰‘君子菜’。”

不知怎么搞的,看完这段话,让我想起母亲。

1.文章开头写母亲种花草和蔬菜,似乎与写“苦瓜”无关,可否删掉?为什么?(4分)

2.下列句子形象生动,富有表现力,请加以赏析。(4分)

① 越老,它们里面的瓤和籽越红,红得像玛瑙,像热血,像燃烧了一天的落日。

② 母亲总要眯缝起昏花的老眼看着,露出和我一样喜出望外的神情。

3.简要赏析文章结尾的妙处。(4分)

4.文章以 “苦瓜”为题有什么作用?(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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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语境,仿照划线句子,接写两句,构成语意连贯的一段话。(3分)

读书的真正乐趣在哪里呢?我想,在于求真、求善、求美。读科学之书可以求真,

使知识正确                                                          

读书之乐就在于追求这种真善美的人生境界,追求一种心灵上的满足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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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拼音写汉字(4分)

假如生命是树,它将心无旁wù(   )地把根扎向大地深处,哪怕脚下是一片坚硬的岩石,也要qiè(   )而不舍地将根须钻进石缝,jí(   )取生活的源泉。在森林和沃野做一棵参天大树当然很美妙;在戈壁沙漠和荒山秃岭中做一棵孤独的小树,给迷路的bá(   )涉者以希望,那就更为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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