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有位捕鸟师在湖泽上张开了罗网,撒下了食饵。不一会儿,成群的鸟雀飞来。鸟师一拉网,所有的鸟都网在了网内。这时其中有一只大鸟撑开翅膀,所有的鸟雀都奋力齐飞,便带着网一起飞上了天空。鸟师抬着头,紧追着鸟网。路人对他说:“鸟在天上飞,你凭着两条腿,怎么追得上啊?”鸟师答道:“日暮时分,这些鸟儿都要各自回巢,方向一乱,鸟网就一定会掉下来。”说罢,他仍紧追不止。太阳下山了,网中之鸟有的要飞回树林,有的想回到山崖,有的往东,有的朝西,翻飞竞争,闹成一团,不一会儿,整个鸟网当空落下。鸟师连忙上去,把这些鸟都收拾了。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红木钢琴
亚士里拉·杰夫
多年以前,当我还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时,我在路易斯街的一家钢琴公司当销售员,我们通过在全州各小城镇的报上登广告的方式销售钢琴。当我们收到足够的回函时,就驾着装满钢琴的小货车到顾客指定的地方去销售。
我们在棉花镇刊登广告时,就会收到一张写着“请为我的孙女送来一架新的钢琴,必须是红木的。我会用我的蛋钱按月付给你们10块钱”的明信片。可是,我们不可能把珍贵的红木钢琴卖给每个月只付10块钱的人。也没有一家银行愿意和收入这么少的人接触,所以,我们并没有把她来的明信片当一回事。
直到有一天,我恰巧到那个寄明信片的老妇人住家附近,我决定到她们家去看看。我发现很多始料未及的事:她住的那间岌岌可危的小木屋位于一片棉花田的中央。木屋的地板很脏,鸡舍也在屋里面,看起来她显然不会有申请信用卡的可能性,她既没有车、电话,也没有工作。她所拥有只是她头顶上稍显破烂的屋顶。然而在白天,我可以穿过它看到很多地方。她的孙女大约10岁,打赤脚,穿着麻布做的洋装。
我向老妇人解释我们无法以每个月偿还10块钱的方式卖给她一部全新的钢琴。但是这似乎没有什么用处,她继续每隔六周就寄明信片给我们,一样是求购一部新的红木钢琴,并且发誓她每个月一定会付10块钱给我们。这一切真是诡异。
几年后,我自己开了一家钢琴公司,当我在棉花镇刊登广告时,我又收到那个老妇人寄来的明信片,一连好几个月,我都没有去理会它,因为除此之外,我别无他法。
有一天,我恰巧前往那个老妇人住的地区,我的小货车上刚好有一架红木钢琴。尽管我知道自己做了一个不好的决定,我还是亲临她的小屋,并且告诉她我愿意和她定下契约,她可以每月付10块钱、免利息、分52次偿还的方式购得她想要的钢琴。我把新钢琴搬到房子里,把它放在不会遭雨淋的地方。在我的告诫下,小女孩把家里养的鸡赶远一点儿,然后我离开了。当然,我的心情就像刚刚丢了一部新钢琴一般。
老妇人允诺每个月要付的钱按时寄来,虽然有时候是把三个铜板贴在明信片上付款,可是如当初所约定的52次,一次也不少。
20年后的某一天,我到曼菲斯洽谈生意,在假日饭店用完晚餐后,我便到饭店中的高级酒吧坐坐。当我坐在吧台上点了一杯餐后酒时,我听到身后传来一阵优美的钢琴声,我转身看到一位可爱的年轻女人,弹着一手非常优美的钢琴。
虽然我也算是一位不错的钢琴手,可是我被她的钢琴声给吸引住了,我拿起酒杯走到她旁边的桌子,坐下仔细聆听,她对着我笑,问我想听什么。中场休息时,她过来和我坐在一起。
“你是不是很久以前把钢琴卖给我祖母的那个人?”她问我。
我一时想不起来,请她加以解释。
她开始告诉我,慢慢唤起我的记忆,我的老天啊!她就是那个当年打着赤脚、穿着破烂麻布衣的小女孩!
她告诉我她的名字是艾丽莎,因为她的祖母没钱让她去上钢琴课,所以她只好听收音机学琴。起初,她是在两公里外的教堂里表演,有时候也到学校表演,并且获得许多奖品和音乐奖学金。后来她带着美丽的大钢琴嫁到了曼菲斯。
我记起这件事,然后说:“艾丽莎,这里有点儿暗,可以告诉我钢琴是什么颜色的吗?”
她回答我说:“是红木色的。”并且问我,“为什么这样问?”
我一时说不出,她知道红木钢琴代表的意义吗?她是否知道她祖母不选其他的种类,而坚持要买红木钢琴给她的原因吗?我想她不知道吧!
她是不是理解,为什么那个穿着破烂麻布的小女孩在未来有这样了不起的才艺?不,我想她也不晓得吧!
然而我知道,只不过当时我的喉咙却哽咽得讲不出话来。
最后,我才说道:“我只是好奇钢琴的颜色随便问问,我以你为荣,假如你可以体谅我,我要回房去休息了。”
我站起来回房去,因为我不希望我这样一个男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哭起来。
(摘编自《不可不读的外国百年百篇经典小说》)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与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本文以“我”为视角,以“我”的亲身经历与感受为情节线索,向读者展示了一段人世间浓烈的情感,告诉我们,要想成功离不开这种亲情大爱。
B.文中写老妇人的孙女,其作用有二:一是突出孙女穿着破烂是因为其家境不好,一是强调孙女之所以能成为钢琴家是其自身努力的结果。
C.本文中的“我”对老妇人买红木钢琴这件事有这样一段情感历程:好奇——无奈——冲动。后来看到小女孩有所成就时,我不禁为自己当初的冲动而欣慰。
D.“我”在假日饭店中的高级酒吧偶然与老妇人孙女相遇一事,不仅是情节发展的需要,更是小说的精彩之处和主题得以彰显的重要环节。
E.“我站起来回房去,因为我不希望我这样一个男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哭起来”,含蓄蕴藉,“我”因为面对此情景不得不落下怜悯的悲伤的泪水。
(2)老妇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然而我知道,只不过当时我的喉咙哽咽得讲不出话来”,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我知道”的内容有哪些。
(4)小说为什么以“红木钢琴”为题,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名篇名句默写
(1)韩愈在《师说》中指出,时人在从师学习的问题上,对其子和对自身有不同的态度,对其子“____________”;对自身“____________”。
(2)在《荀子•劝学》中,文章开端连用比喻强调了学习的重要作用,并顺势推论出“ , ”,强调了广泛学习并不断省察自己的重要性。
(3)韩愈在《师说》中用“ , ”两句强调懂得道理有先有后,技能学业各有专门研究。
阅读下面这首宋诗,完成下面各题。
水磨亭子
欧阳修
多病山斋厌郁蒸,经时久不到东城。
新荷出水双飞鹭,乔木成阴百啭莺。
载酒未妨佳客醉,凭高仍见老农耕。
史君自有林泉趣,不用丝篁乱水声。
1.诗的颔联“新荷出水双飞鹭,乔木成阴百啭莺”描绘了一幅怎样的画面?请作简要分析。
2.在这首诗里,诗人表达了怎样的思想感情?请结合全诗简要分析。
把文言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其与人言,是是非非,务穷尽道理乃已。
(2)其所以见称于世者,亦所以取嫉于人,故其卒穷以死。
(3)将吏有违其节度者,欲按军法斩之而不果。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文后各题。
尹师鲁墓志铭
师鲁,河南人,姓尹氏,讳洙。然天下之士识与不识皆称之曰师鲁,盖其名重当世。而世之知师鲁者,或推其文学,或高其议论,或多其材能。至其忠义之节,处穷达,临祸福,无愧于古君子,则天下之称师鲁者未必尽知之。
师鲁为文章,简而有法。博学强记,通知今古,长于《春秋》。其与人言,是是非非,务穷尽道理乃已,不为苟止而妄随,而人亦罕能过也。遇事无难易,而勇于敢为,其所以见称于世者,亦所以取嫉于人,故其卒穷以死。
师鲁少举进士及第,为绛州正平县主簿、河南府户曹参军、邵武军判官。迁山南东道掌书记、知伊阳县。王文康公荐其才,召试,充馆阁校勘,迁太子中允。天章阁待制范公贬饶州谏官御史不肯言师鲁上书言仲淹臣之师友愿得俱贬。贬监郢州酒税,又徙唐州。遭父丧,服除,复得太子中允、知河南县。赵元昊反,陕西用兵,大将葛怀敏奏起为经略判官。其后诸将败于好水,韩公降知秦州,师鲁亦徙通判濠州。久之,韩公奏,得通判秦州。迁知泾州,又知渭州,兼泾原路经略部署。又知潞州,为政有惠爱,潞州人至今思之。累迁官至起居舍人,直龙图阁。
师鲁当天下无事时独喜论兵,为《叙燕》、《息戍》二篇行于世。其为兵制之说,述战守胜败之要,尽当今之利害。又欲训土兵代戍卒,以减边用,为御戎长久之策,皆未及施为。而元昊臣,西兵解严,师鲁亦去而得罪矣。然则天下之称师鲁者,于其材能,亦未必尽知之也。
初,师鲁在渭州,将吏有违其节度者,欲按军法斩之而不果。其后吏至京师,上书讼师鲁以公使钱贷部将,贬崇信军节度副使,徙监均州酒税。得疾,无医药,舁至南阳求医。疾革,隐几而坐,顾稚子在前,无甚怜之色,与宾客言,终不及其私。享年四十有六以卒。
(节选自《欧阳修集•居士集卷二十七》)
1.对下列句子中加横线的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或高其议论,或多其材能 多:赞美。
B.处穷达,临祸福 穷:困境。
C.上书讼师鲁以公使钱贷部将 贷:宽恕。
D.舁至南阳求医 舁:抬着。
2.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A.天章阁待制范公/贬饶州/谏官/御史不肯/言师鲁上书言/仲淹/臣之师友/愿得俱贬。
B.天章阁待制范公/贬饶州谏官/御史不肯言/师鲁上书/言仲淹/臣之师友/愿得俱贬。
C.天章阁待制/范公/贬饶州谏官/御史不肯言/师鲁上书/言仲淹臣之师友/愿得俱贬。
D.天章阁待制范公贬饶州/谏官/御史不肯言/师鲁上书/言仲淹臣之师友/愿得俱贬。
3.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天下的士人认识他的和不认识他的都称呼他师鲁,可见他的名声被当时人看重。这不 单是因为他有才能,也由于他的“忠义之节”。
B.师鲁考中进士后为官许多年,仕途不很顺利,多次被调动官职、贬官,有时还不得已辞去官职,其原因有他仗义执言,敢作敢为,也有“遭父丧”。
C.师鲁在潞州任职,可谓勤政爱民,百姓都拥戴他;在渭州任职时的所作所为,堪称秉公执法,后被人借事中伤,遭贬官。
D.本文还附带提到了师鲁军事方面的才能,他在著作中表述了作战、守卫成功失败的要义和抵御外敌的长久之策,可惜未能全部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