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条件变为:1-=,因此{1-}为一个等比数列,由此能求出数列{an}的通项公式.
(2)a1•a2•an=,为证a1•a2•an<2•n!只要证n∈N*时有>.再由数数归纳法进行证明.
【解析】
(1)将条件变为:1-=,因此{1-}为一个等比数列,其首项为
1-=,公比,从而1-=,
据此得an=(n≥1)1°
(2)证:据1°得,a1•a2•an=
为证a1•a2•an<2•n!
只要证n∈N*时有>2°
显然,左端每个因式都是正数,先证明,对每个n∈N*,有≥1-()3°
用数学归纳法证明3°式:
(1)n=1时,3°式显然成立,
(2)设n=k时,3°式成立,
即≥1-()
则当n=k+1时,≥〔1-()〕•()
=1-()-+()≥
1-(+)即当n=k+1时,3°式也成立.
故对一切n∈N*,3°式都成立.
利用3°得,≥1-()=1-
=1->
故2°式成立,从而结论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