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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加点的字选择正确的读音,并根据拼音写出相应的汉字。 换言之,有只须读其部分者,...

给加点的字选择正确的读音,并根据拼音写出相应的汉字。

换言之,有只须读其部分者,有只须大体shè      )猎者,少数则须全读,读时须全神贯注,孜孜(A.zhī  B.zī )不倦。书亦可请人代读,取其所做摘要,但只限题材较次或价值不高者,否则书经提liàn(     )犹如水经蒸馏,味同( A.jiáo  B.jué )蜡矣。

 

涉 B 炼 A 【解析】 试题分析:判断汉字的读音或根据拼音写汉字,要根据词词义和形声字中的声旁特点协助判断读音。要注意易错的声韵母,比如b与p,j、q、x的区别,n、l的区别,z、c的区别,平舌音和翘舌音的区别,前后鼻音的区别。再结合语境判断。写汉字时注意不要写错别字,区别同音字形似字的偏旁部首的易错点。 考点:识记并正确书写现代汉语普通话常用字的字音。能力层级为识记A。识记并正确书写现代常用规范汉字。能力层级为识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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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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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谜是写在彩灯上面的谜语,谜语来源于汉族民间口谜,后经文人加工成为谜,它在中国源远流长。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隐语”或“廋辞”。秦汉时则成为一种书面创作。三国时代,猜谜盛行。在宋代出现了灯谜。人们将谜条系于五彩花灯上,供人猜射。明清时代,猜灯谜在汉族民间十分流行。请你按要求写出下面灯谜的答案。

⑴柳下避雷雨(打一字)                              

⑵岂能舍我留残梦(打一字)                         

⑶弄璋之喜(打一字)                              

⑷鸟在掌中(打一人名)                             

⑸莫须有(打四字口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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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作文。                            

断章  (卞之琳)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

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

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有人说,诗歌描绘了一幕“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戏剧性场景;有人说,“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这不就是自然之景对桥上人白日里忘情于景的知遇之恩的热情回报吗?有人说,人生如棋,人人都在这个画面中;诗人说,他当时想表明的是世间人事物的息息相关人可以看风景,也可能自觉、不自觉点缀了风景;人可以见明月装饰了自己的窗子,也可能自觉不自觉成了别人梦境的装饰。那么,你读了此诗后又是什么感想呢?  

请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写一篇文章以表达你的感悟和思考。

注:角度自选,立意自定,题目自拟除诗歌外,文体不限。不少于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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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综合运用与表达

同桌想在当当网上购书,但是看不懂“当当网网上书店购书流程图”。请你根据流程图用简洁的语言向你的同桌介绍购书步骤。(请按照“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读图顺序。不超过1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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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王安石”主题阅读

【文章呈现】

《同学一首别子固》①

王安石

    江之南有贤人焉,字子固,非今所谓贤人者,予慕而之。淮之南有贤人焉,字正之②,非今所谓贤人者,予慕而友之。二贤人者,足未尝相也,口未尝相语也,辞币未尝相接也。其师若友岂尽同哉予考其言行其不相似者何其少也!曰:学圣人而已矣。学圣人,则其师若友,必学圣人者。圣人之言行,岂有二哉?其相似也适然。

  予在淮南,为正之道子固,正之不予疑也。还江南,为子固道正之,子固亦以为然。予又知所谓贤人者,既相似,又相信不疑也。子固作《怀友》一首予,其大略欲相扳以至乎中庸③而后已。正之盖亦常云尔。夫安驱徐行,轥④中庸之庭,而于其室,舍二贤人者而谁哉?予昔非敢自必其有至也,亦愿从事于左右焉尔。辅而进之,其可也。

  噫!官有守,私有系,会合不可以常也。作《同学一首别子固》,以相警,且相慰云。

(选摘自《王文公文集》)  

注释:

同学:共同学习圣人之道。一首:一篇。子固:曾巩(1019年—1083年),字子固,汉族,建昌军南丰(今江西省南丰县)人,后居临川,北宋散文家、史学家、政治家。著有《元丰类稿》。

正之:孙侔的字。与王安石、曾巩是好友。

中庸:儒家伦理思想。指处理事情不偏不倚、无过与不及的态度。儒家认为“中庸”是道德的最高标准。

轥(lìn):车轮辗过。这里有走上、走到的意思。

知人论世

《同学一首别子固》,作者王安石(1021年-1086年),该文是作者在青年时期所写的赠别之作,文中没有世俗常见的惜别留念之情。表达了作者想和友人建立共同进步的君子之谊。文章笔法紧凑,开合有度,清人金圣评曰:“此为瘦笔,而中甚腴。”

古人不轻易写文章。而一旦写了,就一定能表现出自己的胸襟抱负。

王安石这个人,不要说是在古代,就是放到现在,也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他年轻时就有高远的理想,“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就是希望改革不良的社会风俗,使天下太平,百姓安居。

他是唐宋八大家之一。幼时读书过目不忘,考中进士第四名;他散文、诗词都很擅长,并且绝不同于流俗;但他更大的才能,是表现在治国上,因此皇帝才会让他进行变法。

苏轼、司马光这些政治上的对手都很佩服他,连皇帝也久慕其名。但是他太过特立独行,传说他常不梳洗就出门会客,看书入神时则会随手拿东西吃,吃了鱼食也不知道;他既自我期望很高,又很有才干,不免目下无尘,因此得罪了不少人。

我们来看一首他的诗——《登飞来峰》,就知道他的气魄之大:

飞来山上千寻塔,闻说鸡鸣见日升。

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

苏轼是怕“高处不胜寒”,但是他乐“在最高层”,没有人在他眼里。

了解了他的为人,我们再来看这篇《同学一首别子固》。古人分别往往互赠文章,作为纪念、鼓励等。该文就是王安石赠别曾巩的。

文章先从贤人说起。王安石说,江南有两个贤人,但是又不同于现在所谓的贤人。也许当时贤人是一个很普遍的称呼,称呼惯了,就不一定是真贤人,徒有贤人的名,就像我们现在称呼对方“美女帅哥”一样,并不真的认为对方就是美女帅哥。所以,王安石就说,曾巩、孙侔是我心目中的两位贤人,但不是通常说的贤人。好家伙,他用这两个人,把天下所有的贤人给否定了。

那么,曾巩、孙侔是何种贤人?王安石给出一个答案:“学圣人”、“至乎中庸”。这是他判断一个人贤不贤的标准。因为他自己也愿“学圣人”,因此他也是贤人。他没有明说,但字里行间有这一层意思。我们还可以看出他眼界高。他写这篇文章,有点曹操对刘备说“今天下英雄,惟使君与操耳”的意味,透着骄傲。

【引诗咏志】

即事

王安石

径暖草如积,山晴花更繁。

纵横一川水,高下数家村。

静憩鸡鸣午,荒寻犬吠昏。

归来向人说,疑是武陵源。

诗风鉴赏

王安石的诗歌,大致可以以熙宁九年(1076年)王安石第二次罢相为界分为两个阶段,在内容和风格上有较明显的区别。前期创作主要是不平则鸣,注重社会现实,反映下层人民的痛苦,倾向性十分鲜明,风格直截刻露晚年退出政坛后,心情渐趋平淡,大量的写景诗、咏物诗取代了前期政治诗的位置。后期创作穷而后工,致力于追求诗歌艺术,重炼意和修辞,下字工、用事切、对偶精,含蓄深沉、深婉不迫,以丰神远韵的风格在当时诗坛上自成一家,世称王荆公体

1.给文中画线部分断句,停顿处用“/”划开。(限断4处)。

也!

2.解释下列句中加横线的词。

⑴予慕而之(                       ⑵足未尝相也(      

⑶子固作《怀友》一首予(           ⑷而于其室(     

3.用现代汉语写出下面句子的意思。

予昔非敢自必其有至也,亦愿从事于左右焉尔。

4.仔细阅读上述材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子固和正之二人的言行极其相似,这是因为他们俩都是向圣人学习的。

B.王安石自视甚高,得罪了不少人。

C. 王荆公体”是王安石的诗作风格。

D.《即事》一诗动静相衬,情景交融,是荆公的写景佳篇。

5.《即事》一诗最后一句运用了什么典故?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6.综观王安石的一生,他的诗歌内容和风格曾发生极大改变。你觉得《即事》这首诗是诗人什么时期的作品呢?根据材料,加以阐述。

7.上述材料中说“因此他也是贤人。”你认为王安石是“贤人”吗?请结合材料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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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布鞋

周海亮

①一位朋友童年时,正赶上三年困难时期。他告诉我,他能活到现在全靠了父亲的一双布鞋。

②朋友老家在鲁西南,一个平常都吃不饱饭的贫困山村,何况全国人民都挨饿的那三年?朋友记事比较早,在那三年的漫长时间里,他每天要做的唯一事情,就是寻找各种各样的东西往嘴里塞。槐树叶吃光了吃槐树皮,草根吃光了吃观音土。可是,在那样的年月,即使可以勉强吞咽下去的东西,也是那么少。朋友经常坐在院子里发呆,有时饿得突然昏厥过去。

③朋友的父亲在公社的粮库工作。有一阵子,粮库里有一堆玉米,是响应号召,留着备战用的。饥肠辘辘的父亲守着散发着清香的玉米,念着骨瘦如柴甚至奄奄一息的妻儿。有几次他动了偷的心思,但朋友的父亲说,那是公家的东西,即使我饿死了,也不去拿。

④可是他最终还是对那堆粮食下手了。确切说是下脚。他穿着一双很大的布鞋,要下班时,他会围着那堆玉米转一圈,用脚在玉米堆上踢两下,然后,若无其事地走回家。他的步子迈得很扎实,看不出任何不自然。可是他知道,那鞋子里面,硌得他双脚疼痛难忍的,是几粒或者十几粒玉米。回了家,他把鞋子脱下,把玉米洗净,捣碎,放进锅里煮两碗稀粥。朋友的母亲和朋友趴在锅沿贪婪地闻着玉米的香味,那是两张幸福的脸。

⑤这时朋友的父亲会坐在一旁,往自己的脚上抹着草木灰。他的表情非常痛苦。    

                          。可是他没有办法。他可以允许自己被饿死,但他绝不允许自己的妻儿被饿死。朋友的父亲在那三年的黄昏里,总是痛苦着表情走路。他的鞋子里,总会多出几粒或者十几粒玉米、高粱、小麦、黄豆……这些微不足道的粮食,救活了朋友以及朋友的母亲。朋友说,他小时候认为最亲切的东西,就是父亲的双脚和那双破旧的布鞋。那是他们全家人的希望。那双脚,那双鞋,经常令我的朋友垂涎三尺。

⑥饥荒终于过去,他们终于不必天天面对死亡。可是他的父亲,却没能熬过来。冬天回家的路上,父亲走在河边,竟然跌进了冰河。或许是饿晕了,或许被磨出鲜血的双脚让父亲站立不稳,总之父亲一头栽进了冰河,就匆匆地去了。直到死,他的父亲,都没能吃过一顿饱饭。

⑦朋友那天一直在呜咽。他喝了很多酒。他说多年后替父亲偿还了公社里的粮食,还了父亲的心债;可是,面对死去的父亲,他将永远无法偿还自己的心债。

1.请根据文章内容补充情节。

妻儿挨饿,父亲动了偷粮食的念头——                    ——终于用鞋偷装粮食回家——饥荒过去,                     

2.“不动笔墨不读书”是一种良好的学习习惯。请你仿照示例,给文中划线句作批注。

【示例】可是他最终还是对那堆粮食下手了。

【批注】最终一词有最后、终于的意思,是指父亲经过深思熟虑后才做出的决定,表现了父亲内心挣扎的心理。

【文中划线句】他穿着一双很大的布鞋,要下班时,他会围着那堆玉米转一圈,用脚在玉米堆上踢两下,然后,若无其事地走回家。他的步子迈得很扎实,看不出任何不自然。

【我的批注】                                                                  

3. 文末,作者说他的朋友“面对死去的父亲,他将永远无法偿还自己的心债”,联系全文,你认为朋友的“心债”是什么?

4.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对文中这位父亲行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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